李振芳同志因到退休年龄,根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九条关于“因工作机构撤销和离退休的,不再履行免职程序,但须报常务委员会备案”的规定,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自行免除,已报2008年9月25日河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