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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十一届九次)
2009-05-27

(2009年5月27日河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磊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商建富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葛庆龙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刘光辉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贾建平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胡华军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丽波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建亮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袁瑞玲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松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二、任命:

贾建平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宋瑞良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葛庆龙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睿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崔新文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

李爱民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陈建国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薄宝祥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吴书庆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任丽波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王荣菊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磊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李彦生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三、免去:

贾振之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素英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戴立新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薛兰锁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吕增军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四、任命:

  伟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国强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康书琦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何国昌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谨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五、根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李长青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张睿、李爱民、陈建国、吴书庆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自行免除,已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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