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3日讯(记者周远)今天从省检察院获悉,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共立案305件636人,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林业局副局长等玩忽职守1万余棵速生杨幼树被毁 全省立案查处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85件200人。这些案件共造成36人死亡,782亩耕地、林地被毁,1273立方米、32601株树木被盗伐滥伐,经济损失达6398万元。其中,冀州市林业局副局长韩某、综合执法队队长王某等4人,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致使群众集体毁林事件发生,造成150亩、12000余棵速生杨幼树被毁的严重后果,上述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农业局副局长等不负责任900户棉农损失140余万元 全省共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93件204人,涉及教育、物价、粮食、种子、水利、国土等10多个部门。其中,威县农业局副局长朱某等3人在审核当地销售的“中创2号”棉花种子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该县900户棉农共损失140余万元,在当地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了查办。 国土局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砖窑窖顶坍塌致死3人 全省共查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13件50人,这些案件共造成35人死亡,经济损失868万元。大名县国土局地矿资源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何某、李某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国家矿产资源法规定的职责,对辖区内的砖厂长期无证开采黏土生产红砖的非法经营行为放任不管,致使两次发生砖窑窖顶坍塌,造成砸死2人、烧死1人的严重后果。 民政局局长等滥用职权骗取国家资金614万余元 积极查办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等领域的渎职犯罪,全省共查处行政执法人员犯罪114件189人。在无极县民政局局长陈某等4人滥用职权案中,陈在任局长期间,先后指使杨某、何某、田某等3人骗取国家低保、优抚、救灾资金共计614万余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副监狱长等滥用职权非法为罪犯保外就医 全省共立案查处司法人员犯罪案件89件161人。其中,唐山监狱副监狱长卢某等9人滥用职权,非法为因抢劫、侮辱妇女、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严重刑事犯李成凯等人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案。 法官滥用强制措施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全省共办理侵权类案件19件40人。在保定市南市区法院原副院长霍某、刑事审判庭原庭长刘某非法拘禁案中,霍、刘二人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时,利用职权滥用强制措施,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长达1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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