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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是实干出来的 ——保定市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工作纪实
来源:保定日报 2018-06-06 1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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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遮天蔽日的“雾霾天”,到频繁出现的“保定蓝”;从推窗“看天”的集体焦虑,到出门赏景的心情愉悦……天变蓝了的背后,彰显着我市上下铁腕治霾保蓝天的决心,更体现了我市科学治霾、精准治霾的成果。

  今年1-4月,我市PM2.5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2%,下降率在2+26城市中排名正数第一。4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74城市排名与廊坊市并列倒第九。

  留住蓝天碧水,逐梦生态文明,我市正在交出一份扎实厚重的“绿色答卷”。

  齐抓共管,协同推进

  近年来,我市把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根本举措和总遵循,坚决扛起大气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决心,严格实施依法治理,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落地。

  每年,市委、市政府都会与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明确到责任书的任务清单中,将大气污染防治列入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点内容。同时,我市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市人大常委会将《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为首个立法项目,于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立法的成功,是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重要成果,是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进一步细化和延伸。

  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案件有关问题暂行规定》《保定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办法》,严格落实《河北省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总量控制制度和后监管体系建设,层层分解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编制年度减排计划和项目表,将各县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去年全部完成500个大气重点减排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44.56%、14.01%,超额完成省下达的23%和13.9%的总量控制目标。

  为将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工作引向深入,我市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科技手段。推进天眼工程建设,为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在2016年安装175个视频探头的基础上,增加130个300万云台的视频探头;建成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监控指挥中心,在市主城区工地、企业、城中村等重点部位布设微型空气监测站886个,已对异常数据下达整改指令3000余条;加强重点企业在线监控,75家高架源和152家重点涉气企业已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城乡和企业监测网络,在去年加密增设25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基础上,进一步设置覆盖城乡和企业的监测网络,实现263个乡镇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并完成1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空气质量自动站建设;完善执法平台和执法数据库建设,将市环保局12369投诉平台、在线监控平台、网格化大气监测平台、天眼工程等四个平台进行有机整合,构建执法监管问题线索大数据平台,并实行问题线索日交办制度。

  加强信息公开和普法宣传。2013年以来,我市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746条,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4594条,新闻媒体等其他渠道发布信息2239条。人民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

  积极配合人大执法监督工作。市政府每年向市本级人大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配合人大、政协每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视察,及时研究解决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明确改进措施。

  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近年来,我市通过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去年煤炭消费总量为1143.7万吨,相比2013年(2225万吨),累计削减1081.3万吨。

  推进“双代”工程。保北9县和市主城区完成禁煤区建设,全市完成煤改气改电工程共82万户,削减散煤246万吨。2017-2018年采暖期,推广洁净煤56万吨,市财政拿出5000万对重点区域进行了补贴。主城区和保北京津冀禁煤区的煤炭销售网点已全部清零,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100%,各县(市、区)平均达到80%以上。

  强力抑尘。实施裸土治理工程,在去年主城区完成二环内32万平米裸土绿化硬化、三环内156条土路硬化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年内计划在主城区完成便道铺装、水泥硬化、绿化修补约19万平方米,截至目前,我市绿地率为40.06%,绿化覆盖率为41.7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2.4平米。加强工地扬尘监管。目前全市602个在建工地,已安装视频监控设备557个,主城区76个工地317个点位安装了PM10在线监测设备。充分发挥网格化监测平台作用,加强道路洗扫保洁。今年以来,对国道、省道出动洒水保洁车辆2400辆次,每天洒水两次,累计洗扫里程约1万公里。主城区抑尘保洁投入5700余万元,同比增加700万元,累计洒水量21万吨,同比去年增加4.2万吨。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47%,各县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已达到70%。

  从严治企。今年以来,我市排查“散乱污”企业1443家,关停取缔类578家,已完成514家。淘汰钢铁产能373万吨,在省内率先成为“无钢市”,淘汰水泥产能559万吨,淘汰火电产能5.1万千瓦。

  严厉控车。与北京同步实行常态化双尾号限行,市主城区国I、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24小时限制通行,三环内大型柴油车禁行,在外环进市区主要路口建设安装13处限高龙门架,日减少1.16万次过境货车。投资450万元建设市级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全过程实时监控。3处固定遥感监测设备和5处人工监测24小时运行,2013年以来,我市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9.2万辆。

  科学应急。先后三次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5年以来,共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52次,预警持续响应时间6908小时,折合天数288天。其中,2015、2016、2017年分别停限产企业2766家、1917家、2627家,累计减排二氧化硫(SO2)5875吨、氮氧化物(NOx)5631吨、有机气体(VOCs)1600吨、粉尘(PM)3187吨。

  利剑高悬,源头管控

  坚决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企业污染治理加强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2013年,市级成立公安环境安全保卫支队,各县(市、区)分别成立公安环保大队,法院、检察院组建专门的环保司法机构。成立20个交叉执法组,常态化开展异地交叉执法,加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各级环保与公安、土地等部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行动,共同打击“散乱污”企业非法反弹以及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加大执法培训力度,2013年以来,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培训500余人次,基本涵盖全市执法骨干,另外组织市级培训2.1万人次,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先后开展“2017利剑斩污”“零点行动”“蓝天行动”等严打专项行动,检查排污单位140621家次,查处问题3542件(起),立案查处2292家,罚款1.12亿元,限产停产298家,关停取缔10435家,责令整改1948家,移送拘留83人,移送犯罪13起。

  今后,我市将紧盯2018年PM2.5浓度均值下降达到76微克/立方米、到2020年下降达到62微克/立方米的任务目标,抓推进、抓落实、抓工程、抓管理,围绕减排精准施治,着眼三年作战计划,加快农村散煤综合治理,强化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和深化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提标改造,深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强化农村面源污染管控,加强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夯实空气监测建设基础,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全面加大大气污染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在空气质量改善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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