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省地方性法规“立、改、废”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我省地方性法规“立、改、废”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13年5月14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委八届五次会议精神,根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地方性法规和立法工作进行全面审视和梳理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五年立法规划的编制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对我省地方性法规“立、改、废”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5月15日至6月20日。
二、征集要求
1、围绕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打好“四大攻坚战”,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动依法治省和法治河北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开放和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
2、根据我省省情和实际需要,主要就加强经济运行法制化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立法,以及地方性法规中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不适应、不符合、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3、符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内、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需要立法规范的工作或事项。立法建议项目要有具体名称,有立法必要性、可行性说明。
三、征集方式
电子邮寄: rdfzw@hbrd.net;
可通过邮局邮寄: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38号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邮编050051);
电子邮寄或邮局邮寄,均请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咨询。
联系电话:0311—87906030 87906421(传真)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3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