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2018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赵文强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