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种畜禽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赵文强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种畜禽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