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大出台决议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7月30日,晋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决议共分十条,阐明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范围和意义;确立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坚守职能定位、依法依规、遵守诉讼制度等原则;规范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职权行使;要求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复检察建议,强化依法行政;强调了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要与市行政部门、市法院、市监察委员会加强协作配合等内容。人大通过作出决议,监督和支持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 (陈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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