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发布意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同时公布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十大典型案例。
据山东高院副院长吴锦标介绍,在农业生产方面,意见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升级、新型经营主体权利保护、农业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四个方面作出规定,针对的是农村承包地的“三权分置”等当前农业发展亟需解决、需要司法及时有效回应、加强规范引导的问题。
在农村治理方面,意见从平安乡村建设、乡风文明培育、家事审判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监督行政机关履职五个方面作出规定,充分运用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等手段,优化农村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和环境生态,为平安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农民权益保障方面,意见从保障精准扶贫、维护农民权利、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三个方面作出规定,重点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涉农惠农补贴、劳动报酬追索等领域的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加大救济保护力度,确保农民各项法定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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