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召开双月理论座谈会
如何处理历史风貌保护区保护与旧区改造的关系?如何实现保留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修订《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之一。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第二课题组会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对条例修订开展了专项调研。8月30日,新一届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召开今年度首次双月理论座谈会,就“关于修订《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若干建议”的课题研究进行了研讨。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会长姚明宝,副会长孙运时、潘志纯以及40多名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课题组组长任连友介绍了听取市规土、房管、文广等政府部门的意见和在本市9个区进行调研的课题研究情况。课题组成员、人大相关委员会成员和同济大学专家等围绕研讨主题和课题成果作了深入讨论交流。
据介绍,该课题报告以问题为导向,指出了对本市44片历史文化风貌区和1058处优秀历史建筑依法保护的重要性,提出了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必须将保护和利用并举的必要性;特别强调了传承文化遗产应与改善人民居住条件相结合,落实保护政策应与让群众享有获得感相结合。课题报告指出,修改法规要注意顶层设计与百姓愿望在信息上的对称与协调;不能不顾财力、不顾实际地单方面追求保护的规模和数量。课题报告建议,要科学界定保护对象,实施分类保护制度;完善配套措施,规范保护行为。
责任编辑:张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