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习近平
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人大 >> 他山之石
北京拟规定食品安全违法“首问负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来源:新华社 2018-09-28 14:00:06
A- A+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乌梦达)记者26日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为破解“举报踢皮球”难题,正在立法审议的《北京市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规定》草案拟规定,食品安全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反馈举报人。

  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员会26日介绍,政府在加强小型食品业服务指导、补齐食品安全短板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增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首问负责制的规定,可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同时能够做实政府部门调查处理和反馈处理结果的责任。

  为此,草案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政府部门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首问负责制是针对群众对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了解的实际问题而采取的一项便民制度,强调接到举报的部门职责,不能以管辖权限等理由“踢皮球”。

责任编辑:赵文强
Copyright  ©  2011-2018  www.hbrd.gov.cn  河北人大 版权所有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冀ICP备09023088号-1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