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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河北省2018年1-7月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书面)
来源:河北人大 2018-10-10 17: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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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文件(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河北省2018年1-7月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书面)

  (2018年9月18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为做好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1-7月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准备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开展了预算执行情况初审工作。8月中下旬,组成三个调研组分赴石家庄、唐山、邯郸及部分县,听取当地政府及财税等部门的汇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9月4日,召开财经委第六次会议,听取省财政厅、税务局等5个部门的专题汇报,审阅了省统计局等7个部门的书面汇报材料。财政经济委员会对1-7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提出了初审意见和建议。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对1-7月预算执行情况的基本评价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今年以来,省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和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收支管理,着力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是收入完成进度较快。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64.3%,超过时间进度6个百分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预算的66.8%,超过时间进度8.5个百分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48.2%,超过全年预算较多。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大幅提升。全省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0.6%,非税收入同比下降23.1%,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较去年同期下降9.2个百分点,收入结构明显改善,质量不断提高。三是支出保持较快增长。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7.6%,政府性基金支出同比增长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88.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同比增长43.1%。四是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战略部署支撑有力。中央和省级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支持雄安新区政府债券额度300亿元、综合财力补助10亿元、注入雄安集团资本金15亿元;争取中央冬奥项目资金31.09亿元,专项政府债券资金50亿元,省级支持冬奥场馆和基础设施建设7亿元;下达62个贫困县可整合使用扶贫资金117.3亿元;投入生态治理资金103亿元,同比增长43.1%。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预算执行调研和初审情况看,当前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关注。一是收入增幅逐月回落,行业支撑单一。1-7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由14.4%逐月回落到6%,低于全年预期目标1个百分点。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税收同比增收239.1亿元,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3.6%,税收额度最大的房地产业同比下降0.5%,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不确定性较大。二是预算支出进度慢,不均衡问题依然明显。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落后序时进度4.4个百分点,其中省本级、各市本级分别落后序时进度10.3、9.3个百分点;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落后序时进度19.7个百分点。有的年初预算项目细化程度不够,在执行中支出政策发生变化,上级转移支付下达时间较晚等,造成预算资金不能及时批复到项目或下达市县;有的建设类项目前期准备不够充分,实施工作推进缓慢,造成财政支出拨付不畅,如商业服务业、资源勘探信息、住房保障支出进度不到40%。三是政府债务存在结构性风险。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市县债务风险较高,市场化、法治化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亟待建立。2个市本级、7个县(市、区)被财政部列为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地区,18个地区被列为政府债务风险提示地区。四是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市县收入增长乏力。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看,沧州市同比仅增长0.2%,廊坊市同比下降0.5%。全省168个县(市、区)中有48个收入增长率低于全省6%的增长率,其中24个收入出现负增长。部分县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压力较大。

  三、对后几个月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收入分析,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加强对财政收入形势的分析和预测,既要看到当前我省主要工业品价格较高,企业利润增长较快的有利方面,也要充分评估房地产政策调控、国家新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和税制改革等政策性减收、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等对财政收入产生的影响,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行业的分析督导,做好今年后一阶段的收入组织调度工作,保持财政收入增长的持续稳定。落实中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保持税务系统平稳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和税费征收工作,增强税费治理能力。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保持财政收入质量提升的良好势头。

  (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尽快分解预算滞留待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市县,及时下达预算和拨付资金。强化省直部门支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对支出进度较慢的市县进行督查和指导,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工作协调调度,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快财政资金建设项目落地和实施进度。强化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测,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促进经济稳增长。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努力降低实体企业成本,释放政策红利,增加市场主体活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补短板力度,不断增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动力支撑。继续积极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完善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和管理,依法规范使用PPP模式引入各类投资,加大对脱贫攻坚、生态治理、科技创新、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及时有序做好政府债券的发行工作,继续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腾出财力扩大有效投资,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

  (四)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摸清全口径政府性债务底数,加大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力度,有效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做好违规举债和担保事项的清理工作,积极指导债务预警地区通过多种方式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债务率。落实违规举债问责机制,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强对“三保”支出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缺口地区财政运行的监控,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研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县级发展内生动力,保障基层财政正常运行。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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