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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合满意率87.1%
来源:人民日报 2018-10-23 09: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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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联动监督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合满意率87.1%

  8月13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联动监督执法检查组深入全省11个设区市、雄安新区和定州市、辛集市,对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10月18日,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联动监督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今年1-8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同期下降18.2%。在五级人大代表调查问卷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合满意率为87.1%,在“三项联动监督”问卷调查中满意率最高。特别是在努力遏制结构性污染上,我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在环保、能耗等6个方面实行严格的地方标准,推动化解过剩产能,超额完成“6643”任务,完成整治“散乱污”企业12万多家。积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完成“气代煤”“电代煤”327.8万户,保定、廊坊“禁煤区”实现散煤清零。

  “尽管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依然形势严峻,任重道远。”报告指出,从全省整体情况看,我省与国家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2017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仅为57.5%,远低于全国78%的平均水平。燃煤污染问题、扬尘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产业结构及布局调整任务仍然艰巨,执法监管仍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

  报告建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强化源头治理,坚决压减过剩产能,按照到2020年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的目标要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充分运用法治手段,严格执行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标准,倒逼不达标产能退出市场。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进清洁取暖,加强散煤管控,坚决做到劣质散煤“清零”。着力加强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矿山码头、工业料堆等扬尘治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记者高珊)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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