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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 (草案)
来源:河北人大 2018-10-23 1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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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8日下午,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草案)。

  王会勇副主任说,这次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一次会议,审议的几项议题都是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环保问题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当中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河北既是政治护城河,也是京津冀环境支撑区,对大气污染防治有着特殊的意义。河北的PM2.5和PM10两项指标加起来对环境综合污染指数的贡献率超过50%,扬尘是我省大气污染中的一个主要因素。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出的决议,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非常必要。决定规定得比较细,同时对不遵守这些规定的一些罚则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对全省扬尘治理将产生重大影响和积极作用。扬尘治理涉及到方方面面,不仅涉及到企业、矿山、运输、建设工地,还涉及到我们广大市民、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要广泛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为有效治理扬尘贡献力量。

  周英委员说,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很细、很好,出台这个专项性的、有法律法规性质的一个决定,我完全赞同。

  赵文海委员说,决定确实抓住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同意通过。扬尘在我们很多地区是重要的污染源,而且这项工作相对于调整产业结构等工作难度要小。只要我们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见效还是很快的。所以这个决定出台对我们进一步搞好环境建设,会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建议尽快通过,尽快发挥作用。

  杨金深委员说,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执法检查报告,我完全赞同。大气的污染源成因复杂。报告中列举的四个污染源中一是燃煤,二是扬尘,三是产业结构,四是企业排放。产业结构优化是一个需要长期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企业是点状问题,比较好控制,难点是燃煤和扬尘。燃煤污染我担心气代煤不可持续,目前存在气源短缺现象,我认为可以多关注取暖的其他替代能源问题。扬尘污染涉及的范围更大,是面源污染,其中农业是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早春扬尘。关于防止扬尘的决定,这份报告文字精炼,指向明确,非常好,但没有提到农业扬尘的问题。我建议加上畜禽养殖场和垃圾处理厂的垃圾和粪便处理防尘措施,农林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问题也要防治。增加这两条,可能使报告更完整、更全面。

  张福建委员说,制定这个决定非常必要。关于决定有关的条文还需要认真地推敲,总体感觉关于道路扬尘治理写得还不够。提几点具体意见:一、第2条第2段话里,感觉仅指建筑施工当中的物料运输,不包括矿产资源的开采和运输,应当加上矿产资源运输。二、第13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这里边是不是对所有的扬尘(物)都包括进去了?还应该有“粉灰”,包括煤灰、草木灰、石灰等物品的运输。三、第14条,堆放工业物料,建筑物料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的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的防治要求。物料的堆放,除了工业物料,建筑物料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污染源,就是矿山的尾矿,对矿山尾矿的治理没写进去。四、第14条第4款,这里提到“砂石、粉煤灰等物料按平面布置图归类、分规格存放,易产生扬尘的石膏粉、重钙粉、腻子粉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重钙粉”的概念不够清晰,如不说明,容易引起歧义,不如直接写上“生石灰” “石灰粉”。五、第16条第4款, “对道路中心隔离带、分车带和路边进行绿化时,回填土边缘应当低于路沿五厘米以上”,这条定得很好。这个理念写进去很有必要,建议把“路边”放在前面,重要的是道路两边对道路的污染,在雨水流动的过程中形成淤泥流到路中来,一晴天又形成新的扬尘,防治城市扬尘主要是减少它的污染源。

  郭玉红委员说,对扬尘污染防治作出决定非常必要。提两点建议,一、加大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的必要性。二、在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时对重点扬尘污染源,明确应急措施和防治措施。

  刘广海委员说,赞成出台决定。这次扬尘治理主要是针对PM10,制定的方案比较完整,抓住了重点。

  许皞委员说,建议把生活场所灰尘清洁行为纳入这个决定里,鼓励群众参与到清理下垫面灰尘活动中来。

  张志敏委员说,决定的出台非常有必要,可以促进各级政府对扬尘污染治理。从内容看,决定按扬尘来源进行了梳理,对各类情况都提出了具体措施。提一条建议,加强道路上的扬尘污染治理,制定具体措施、增强扬尘污染治理实效。

  王吉山委员说,出台决定非常及时必要,我参加了这次三项联动监督的执法检查,扬尘在大气污染11个问题当中占第二位,足见人们对这个问题的高度重视。扬尘污染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施工工地的扬尘,二是道路的扬尘,三是料堆厂的扬尘。我觉得在决定中增加两个关注点,一是对车辆超载,二是对道路两旁货物的遮盖。我赞同决定。

  石立新委员说,赞同决定出台。建议,一、第5条部门职责。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名称,机构改革方案即将变为“生态保护主管部门”,这里是用旧的,还是用新的?二、第11条(六) “施工工地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并分别与建设主管部门、环保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可建立统一平台,这里涉及施工规模和技术手段问题,比如很小的一项挖土方施工,也要与部门联网,用无线传输流量很大,也增加了施工成本。第23条对重点污染源这么要求是可以的。建议第一句保留并删除“在线”二字,后面内容删除,改为“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三、第21条第3款,对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违法信息录入信用系统,建议删除该款。这里面也有程度问题。不小心、不注意造成了扬尘污染,前面提到的单位、物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等,纳入信用信息系统?这与“老赖”等行为还是明显不同的。

  哈明虎委员说,第4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又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逻辑上不太顺,建议把“各级人民政府”改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范振增委员说,同意这个报告。感觉在报告中应该增加关于抑制扬尘污染,尤其是道路扬尘污染的有关内容,要在这方面多下功夫,多搞研究,结合已有智能城市管理各种设备,科学合理制定采取防范措施,加大力度减少道路扬尘污染,例如:硬化路面,减少公路运输增加铁路运输,加大路面洒水量将灰尘冲入下水道,避免小量洒水形成尘泥被大车碾压成更小灰尘而飞起。

  刘书为委员说,提一点修改建议,在路边为重型车辆提供维修、餐饮服务的地方,很多都是土地面,扬尘很重。建议增加为重型车辆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场地要进行硬化并及时清扫。

  裴红霞委员说,赞同决定。决定出台后,必将对治理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起到重要作用。决定对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做了清晰明确的界定,覆盖面比较全,重点突出,奖惩和法律责任具体,可操作性强。建议,在决定的落实执行层面要加大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齐明亮委员说,扬尘污染成为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必须下大力气解决,虽然从大督察以来,PM2.5和PM10有明显的降低,但仍比较严重,说明污染源还是存在的,必须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予以解决。提高审批效率,是改善软环境,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是改善硬环境,一个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离不开软环境和硬环境,空气质量不好或行政效率不高都难以吸引投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所以这两点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争取有大的改善。

  刘春成委员说,提几条具体的意见,一、第9条,一是条例提出主体责任,主体责任讲到几点,包括要把防治费列入预算,要求及时拨付给施工单位,这个很好。这样具体负责的就应该是施工单位。二是要求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列入评审内容,需要在招投标条例补充完善。三是第4款,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负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现在要增加建设单位的责任是好的,但是不能把施工单位主要责任替代了,最终负责的还应该是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具体落实责任制度,在建设前制定方案。二、第29条,处罚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大,要对执法者有监督。三、第30条对建设单位的处罚,到底罚谁,建设单位做好了。如果发生问题,责任是在施工方,处罚的也应是施工方。

  王海波委员说,有一个深层次的忧虑,就是能源可持续性问题,特别是农村可再生能源弃之不用,却都去用不可再生能源总觉得是个问题,这些问题值得各部门考虑。非常赞成出台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但对第24条的规定及法律责任处罚的规定感觉缺乏约束力。

  张力红委员说,决定内容全面细致、责任清晰明确、措施得力有效,非常必要、十分及时,对于持续改善大气质量、提升城乡形象、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同意该决定。在道路运输方面,提两条具体建议,一、运输渣土、砂石等车辆苫盖不严很容易造成道路抛洒和地面二次扬尘,建议对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统一安装定位系统,报批固定线路,分时分路线有序运行。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依法处罚并取消相关运输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二、各地在辖区范围内的国省干道重要节点设立车辆自动冲洗站,对过境货运车辆进行免费冲洗,确保车辆整洁,进一步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和抛洒现象。

  翟志海委员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决定的制定及实施将对我省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发展质量,进而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产生重要影响,我完全赞同。提四点建议,一、第4条, 【政府职责】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责中增加一款: “适时向社会公布扬尘污染及防治信息。”二、第13条, 【道路运输】增加如下规定: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扬尘污染物监督检查站,对运输单位及车辆进行监管检查。”三、第21条【执法检查与信用管理】修改为“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不定期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公安等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检查。”四、建议第21条【执法检查与信用管理】增加如下规定: “省级、设区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至少应当对本级地方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一次执法检查。省级、设区市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应当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孙日华说,决定体系比较完善,范围也比较广,我完全赞成。建议,一、对于一些省道和县道,应该加强绿化和硬化措施。二、因为河北有相当一部分是平原,冬天土地基本裸露,一刮风就扬尘,建议城市周边的土地适当作一些扬尘防治措施。

  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委员李基石说,提两条建议,一、第21条,建议把“黑名单”改成不良记录。二、第26条规定“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其中的“机关”应该明确。

  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委员赵新生说,关于扬尘污染治理提点建议,在扬尘污染治理过程中,对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能“一刀切”,要提升服务意识,有区别的开展治理工作。

  省人大代表张佳林说,我感觉决定草案全面具体,质量高,可操作性强。提几点建议,一、第12页关于道路运输,是不是从力度上加强一下,就是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采取完全封闭措施,应该改成“必须”,保持车辆整洁,防止物料散落滴漏。加一个“主管部门”,如公安交管部门,不符条件公安交管部门不允许上路行驶,大体是这个内容,看这话怎么措词。二、第14页关于道路养护保洁,对公路垃圾易燃物等加强巡查发现,保障公路路域范围内清洁。三、第25条,第3段是不是可以加上“政府市长热线和有关部门联动,依法受理调查投诉”。提高了档次,更能保障得到有效处理。市长热线比相关部门是完善的。

  省人大代表蒋淑华说,同意决定。关于气代煤的问题,建议各市县把平房纳入集体供暖范畴中。

  本期发言人员名单:

  王会勇、周英、赵文海、杨金深、张福建、郭玉红、刘广海、许皞、张志敏、王吉山、石立新、哈明虎、范振增、刘书为、裴红霞、齐明亮、刘春成、王海波、张力红、翟志海、孙日华、李基石、赵新生、张佳林、蒋淑华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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