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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到明年底,全省政务大厅形成统一服务工作标准
来源:长城网 2018-10-19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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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蔡洪坡郭慧岩)10月19日上午,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三项联动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优化营商环境是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我省当前大力推进的重点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从政府层面来说,又该如何简政放权,缩短审批流程、时间,让企业办事省时省力,节约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还有哪些事情需要做?

      ■如何确保市县政务大厅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赵风楼询问:目前,我省市县两级普遍组建了政务服务中心,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全覆盖。但检查中发现,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进驻事项、软硬件设施参差不齐,不统一、不协调的问题突出,影响了办事效率。省政府对组建省级实体政务大厅是如何安排的?如何解决市县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滞后的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赵风楼询问
省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吴晓华回答政务大厅相关问题

  省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吴晓华答复:1、当前,筹建工作组正在加紧研究制订实体大厅建设总体方案。首要问题是实体大厅选址,考虑到新建周期过长,大家建议先行租赁现成的办公场地。近期,筹建组先后现场考察了多个建设项目,综合考量区位、规模、结构、交通等多方面因素,已有初步意向,比选方案将于近日报省政府领导。同时,项目改造设计、进驻事项梳理、技术平台建设方案编制等工作均已启动,力争以最快速度完成实体大厅建设。

  2、此次机构改革,省委省政府原则同意设立省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切实强化对全省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省市县行政审批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局改革成果,为地方工作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持与引导。

  3、下一步,将开展全省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项行动,从硬件建设、进驻事项、审批流程、网上服务、运行管理等五个方面制定具体的量化指标,健全完善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办事问答、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力争到明年底,在全省形成统一的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体系,政务服务效率、质量有明显提升。

  4、我省覆盖市、县和省直部门的“河北政务服务网”已于去年底开通运行。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二期工程,推动实现与各级和省直各部门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将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网上平台办理,网上服务触角延伸至乡村,实现全省全域覆盖,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一张网”。

     ■如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亮询问:执法检查中企业普遍反映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周期长,效率低。特别是一些审批立项只是缩短了行政审批局内部或部门内部的受理时间,“体外”环节仍然较多,跑办时间依然较长,企业获得感不强。如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推进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亮询问

省发改委主任党晓龙回答优化审批流程相关问题

  省发改委主任党晓龙答复:1、10月16日印发实施方案,将政府审批类项目、企业核准类项目、企业备案类项目分别由目前的74天、24天、5天压减为40天、15天、2天。

  2、拟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推行“多规合一”、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全流程审批时间将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该方案预计今年年底前印发实施。

       3、下一步,配合省有关部门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清理各类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整合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

  部分市县用地指标不足,该怎么解决?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刘书为询问:在本次执法检查中,很多企业都反映“用地难”、“用地贵”,这已成为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的重要“瓶颈”,一些好的项目因没有土地指标或交易费用过高而搁浅,这些问题可有破解之法?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刘书为询问

省国土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邢承国回答用地指标不足相关问题

  省省国土厅副厅长邢承国答复:1、省里预留少量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不可预测的重大建设项目和规模接近用完的县市追加规模。省政府根据全省重点工作需求和各地经济发展、人口转移和资源状况,将国家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分解下达各地。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当年指标没有用完的,下年平仓统筹使用。在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市县用地指标不足的,省里利用平仓指标自动配齐,保障建设用地审批顺利进行。

  2、将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市县政府考核内容。重大急需建设项目市县一时难以补充或者由于后备资源枯竭造成补充耕地能力不足的,可以申请在省域范围内调剂;符合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还可以申请国家统筹。合理确定我省补充耕地指标跨市调剂价格。市内补充耕地调剂价格由市政府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省级调剂价格。

  3、建立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充分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对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和一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土地,及时组织招拍挂。对房地产用地,可以灵活运用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措施,平抑地价,防止出现新的地王。除房地产外,各类产业用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的方式使用土地,降低企业的一次性投入。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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