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18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批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由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任编辑: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