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表决通过《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
11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秋梅、戎志学,党组副书记尹全峰,副主任周世伟、杨爱国、李超英,秘书长陈同计出席会议。副市长邓素雪,市法院院长白峰,市监察委员会、市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意见》;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的督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分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名单另发)。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在充分征集和调研论证基础上编制的立法计划,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作为我市获得立法权后通过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对于依法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必将起到重要作用。会议强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强化职责,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建设工程质量全面提升;要完善保障机制,培育壮大高新企业,努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记者马维勇)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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