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习近平
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人大 >> 调研·理论
加强人大监督 推进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
来源:《河北人大通讯》 2018-12-10 16:21:35
A- A+

  作者: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齐秀敏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对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的里程碑,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的修改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在新时期的新期盼,下一步就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把修改宪法的红利真正落到实处。我国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时根据宪法第9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之所以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源于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因此在宪法监督制度的设计上,我国既不像普通法系国家那样,由司法机关行使宪法监督权,也不像大陆法系国家,有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来行使宪法监督权。我国实施的是由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就应当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认为人大履行监督权,一定要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求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从服务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听党话、跟党走,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一、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更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地方人大是地方最高的权力机构,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理直气壮抓党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想、观点的渗透、侵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把宪法宣传贯彻到每一项代表建议议案的工作中。人大是代表的娘家,人大代表又来自各行各业,各自有自己的职业特点,他们的建议、议案反映的正是宪法所规定的我国根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和各项公民权利的具体体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美好的蓝图需要践行,宪法的生命力的彰显是从每一个个人权利反映出来的。将人大代表反映的代表建议、议案办好,就是以此来践行宪法精神,推动宪法贯彻实施。

  三、在立法备案审查中贯彻宪法的实施。设区市的地方立法权在宪法中得到确认,不仅完善了我国的立法体制,为加强和创新地方治理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也有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对于促进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积极发挥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具有重要意义。尤其重要的是,宪法中对地方立法活动作了进一步规范,明确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要经过省一级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就意味着明确了省一级人大常委会对设区的市立法活动的监督权力和监督职责。

  四、在执法检查中,加强宪法法律的实施的监督。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监督法律的实施,是人大及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之一。一个比较重要的手段就是执法检查。所以我们要运用好执法检查的方法,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关系国家建设和改革中的重点领域,作为监督的对象。这种监督,要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从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各个环节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时,要增强针对性和主动性,力求监督的实效。要确保被监督的对象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防止权力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对不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的事项,要督促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违背法律法规作出的影响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决定,要依法撤销。要选择群众反应强烈、执法问题较多、执法权力集中和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督。

  在执法监督当中,人大代表的素质直接影响着监督的力度和监督的效果。作为人大代表,必须要努力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和文化素质,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要大公无私,敢讲真话,敢于仗义执言,为民请命,在执法监督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的法治建设必将迈上一个新的高度。人大的监督工作,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必将再立新功。

责任编辑:赵文强
Copyright  ©  2011-2018  www.hbrd.gov.cn  河北人大 版权所有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冀ICP备09023088号-1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