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表决通过:
1、决定接受王刚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朱政学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王昌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李景辉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刘书为辞去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2、任命王昌为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3、决定任命:
刘光辉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纪志明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长。
4、任命:
张晓梅(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石鋆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魏立超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郭菡(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苑秀霞(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智广(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旭东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曲刚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平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静(女)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田建林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磊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员;
商凤廷(女)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员;
武新雷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员。
免职备案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樊世秀,1958年12月生,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立燕,1958年11月生,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检察员付振侠,1965年2月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工作时间已满30年,个人申请提前退休,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同意,并报省委政法委批准提前退休。
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九条规定,樊世秀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李立燕、付振侠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均相应免除。免职情况,已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