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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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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回眸
来源:沧州日报 2019-01-18 1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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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发力开好局同心协力著华章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回眸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2018年,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又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一年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开展随机暗访活动116次、暗访窗口单位125个,组织代表述职、视察调研等活动1000余人次……翻看过去一年的履职“清单”,前进步伐铿锵有力,工作亮点硕果累累。

  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为民代言、为民服务,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交上了一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履职答卷。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才能真正激活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效能。着眼于此,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牢牢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系统性,使每一项法律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去年6月1日,《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沧州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并获批实施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条例》作为一部全面系统、统筹城乡、切实可行的地方法规,将重点解决好城市绿化发展不均衡、绿地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这也正是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发展需要,突出立法重点,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绿化建设管理,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的生动写照。

  为了进一步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去年7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了《沧州市地方立法条例》,为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明确了规范,提供了遵循。制定了《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规程》,明确了立法计划编制的项目征集、调研论证、立项审查、报批备案等事项。研究起草了《沧州市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沧州市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地方立法机制,为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果奠定了基础。

  在《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的基础上,瞄准创造整洁、优美、宜居的城乡环境目标,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沧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中心城区市容提升和全市环境卫生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同时,将《沧州市邮政管理条例》列为2019年立法项目,将《沧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沧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列为调研项目。

  依法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权威

  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一环。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联动监督方面,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努力推进,共组建代表小组134个,组织五级代表2915人,开展集中视察176次、调研204次,走访企业374家、村庄228个,随机暗访活动116次、暗访窗口单位125个,征求群众意见3800余人次;归纳梳理问题线索383条、典型案例115件,并及时向市政府交办反馈意见,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对住建、商务等五个部门就相关工作开展代表评议,收回评议票1218张,满意(基本满意)率达96.6%,保证了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的贯彻落实。

 财政监督方面,围绕市委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运行。认真审查财政“四本”预算,听取审议市本级决算、上半年预算执行等,审查批准2017年市级决算和2018年市本级及市属开发区预算调整方案,要求市政府在财政资金的安排、调整和使用上更加惠及民生。同时,紧盯审计审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预算执行行为。围绕防控金融风险,要求市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举债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和使用债务,确保政府债务总量控制在警戒线以内。加强人大对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实现市人大与政府预算暨国有资产等内容的联网监督工作,提升全市国有资产和财政预算监督工作水平。

  民生监督方面,先后围绕科技创新三项法规贯彻实施、《水法》贯彻实施、旅游产业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村(社区)“两委”换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八项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和执法检查,重点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执行情况等报告,确保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

  司法监督方面,瞄准法治沧州建设这一目标,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监察监督工作的跟踪督导,对公安交管、法院执行、普法宣传等工作进行执法调研,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切实提高全市司法机关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批准设立渤海新区检察院,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为渤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法治保障。

  支持保障代表履职尽责全面激发积极性主动性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同时高度重视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有效履职。

  去年4月,全省县乡人大建设暨“代表之家”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我市“代表之家”建设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充分肯定和各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全市“代表之家”全年累计开展代表述职、视察调研等活动1000余人次,接待选民来访5000多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2800多条,接待省内外观摩交流人员42批次1290余人,现已成为代表积极履职、服务选民、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在筑牢“家、站”平台根基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以提高代表素质为切入点,创造条件狠抓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分批组织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培训,组织近百名市人大代表赴先进地区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树牢代表“四个意识”,提高了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去年,累计组织各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建议督办等活动400余人次,全市各级代表依法履职的渠道更加顺畅、内容更加丰富、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基础不断夯实,人大代表工作热情也得到持续释放。因势利导,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发挥代表作用、落实人民意愿的重要途径,着力在重点建议督办、强化跟踪问效上下功夫。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等三项重点建议进行调研督办,深入相关企事业单位实地考察,听取承办部门报告,推动工作落地落实。目前,202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复,代表满意率99%,一批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意见建议得到较好落实。

  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服务水平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关党建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全市人大工作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思想和组织保障。

  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头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充分发挥理论自习室、网络干部学院、人大网站等平台作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不断深化内容、细化专题,拓展学习方式和交流渠道,增强理论功底和党性修养。同时,加强机关党委和支部建设,制定《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党性修养和思想洗礼,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并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敢于担当的新时期人大干部队伍。

  围绕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黄牌警告、日清日结等制度,深入纠正“四风”和加强作风纪律整治,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程序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严格落实扶贫、重点项目等9个包联事项,定期入村入户访贫问苦,深入企业了解经营状况,并精心谋划了一系列帮扶措施,积极推进贫困村、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推动包联企业克服困难、稳中求进。
潮平两岸阔,风正好扬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以实际行动为新时代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建设贡献力量,书写更加辉煌的人大工作新篇章。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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