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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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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综述
来源:邢台日报 2019-01-21 17: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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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思想引领新发展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综述

  2018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坚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务实高效履职,充分展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各项工作持续创新发展,整体迈上新台阶,为扎实推进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定制度自信,强化理论武装。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政治理论学习为先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教育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常委会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常委会自觉把人大工作紧紧扣在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上来,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基础教育、太行山旅游开发等事关邢台全局的重大问题、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

  坚持科学立法,突出立法引领保障作用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科学制定2019年立法计划,立项7件。建立法规宣传新闻发布制度,首次召开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为全社会关注支持地方立法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我市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管理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关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的地方法规。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常委会议三次审议通过,第一时间提请省人大审查批准;地方立法条例已经常委会议两次审议和反复修改完善,决定提交本次人代会审议表决,确保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大力推进电子报备系统建设,健全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出台宪法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专题学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有效推进了宪法宣传教育。

  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紧扣预算执行和经济运行开展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代表河北省接受了全国人大统计法执法检查,取得较好效果。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实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制定出台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听取审议市政府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实现了市县两级制度全覆盖。

  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深入监督,维护和实现人民权益。常委会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情况专题询问。对市区学校建设项目进行集中视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调研,对太行山旅游、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市区基础教育三年攻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监督,促进“三农”工作持续发展。深入开展太行山前特色农业种植带专题调研。视察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扶贫攻坚专题调研,督促和支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配合省人大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立法调研和防汛防洪专题视察,对防洪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强力促进“三农”工作提质增效。

  紧扣厉行法治强化监督,加快推进法治邢台建设步伐。先后对气象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配合省人大开展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专利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执法检查。

  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密切代表群众联系,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实行梯形代表联系网络,深入开展“三联三促”活动。围绕住房保障,组织召开省市人大代表邀请和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见面会。组织国家机关负责人进“家”入“站”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

  加强代表培训管理,持续提升履职水平。加强专题学习培训,为代表依法履职打下坚实基础。制定出台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意见、履职经费保障若干规定、代表履职考核办法等,保障和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

  突出履职平台建设,丰富完善代表活动载体。常委会出台关于发挥“家”“站”作用促进代表履职的意见、利用“家”“站”开展宪法学习宣传、邀请和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7个专项文件,进一步促进“家”“站”作用发挥。利用代表接待日、走访选民、人大代表述职、代表建议面复等活动形式,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切实强化议案建议办理实效。认真梳理、及时交办,突出重点、强化督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381件建议全部按时办结并答复代表。改进代表建议交办方式,召开交办大会,对代表意见建议集中交办,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持续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增强基层人大内生动力。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实现专职配备、设立4个以上专门委员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达到52.5%;全市所有乡镇人大主席实现专职配备、主席团均设有办公室;街道设立了人大工作机构。常委会先后组织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工作暨人大代表之家(联络站)建设经验交流会和县乡人大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赵羽通讯员王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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