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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垃圾分类新时尚立法
来源:法制日报 2019-02-13 08: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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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源头减量全程分类资源化处理

  上海为垃圾分类新时尚立法

  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7月1日起,这一条例将正式施行。

  事实上,上海市已经推行“垃圾分类”20多年。自1996年起,上海就开展了多轮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00年,上海成为国家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2014年,上海市政府出台了政府规章《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贵玉说,上海已经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监督检查制度。此次立法,在建立健全全程分类体系的同时,分设了促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处理专章,将管理范畴延伸到两端,涵盖了全链条。由于涉及面非常广泛,因此立法存在不小的难度。

  源头减量垃圾总量可控

  数据显示,2018年上海全市每日生活垃圾清运量接近2.6万吨,年均生活垃圾产生量超过900万吨。《条例》针对垃圾生产源头进一步作出强制要求,通过从源头减量,做到垃圾总量可控。

  比如积极推进产品包装物、快递包装物减量工作。《条例》规定,快递企业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环保包装,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

  多位律师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关于快递包装物减量,之前提交审议的草案只是明确本市快递企业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现在改为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快递企业。这就对快递包装物减量的范围作了进一步扩大。

  再如,积极推进湿垃圾减量工作。条例草案要求,新建、已经建成的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要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代表对这当中要按照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规模配置就地处理设施,提出了疑问。根据意见,条例草案作出相应修改,最终《条例》规定“不管是新建的,还是已建成的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都应当按照标准配备湿垃圾处理设施。这个标准由市容绿化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来组织编制”。

  又如,在绿色办公、绿色消费方面,将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作为着力点,《条例》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馆不得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

  旅馆如果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并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如果主动提供一次餐具,并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全程分类明确责任主体

  记者在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街道铁村小区看到,小区门口整齐放置着不同颜色的垃圾箱,旁边的墙壁上是社区居民手绘的垃圾分类指示图。这并不是“摆摆样子”,如今小区95%的住户都做到了定时、定点、分类、减量处理垃圾。

  对于上海许多居民来说,垃圾分类已经不再是口头上的政策文件,更是身边发生的实实在在的变化。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称,垃圾分类在上海已经推行多年,多是靠社会风气的“软引导”,部分地区成效显著,有些地区却不尽如人意。此次立法为“垃圾分类新时尚”立了规矩,让既有成效能够得到进一步保持弘扬。

  据悉,此前上海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标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条例》沿用了这一分类标准,并对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都作了全面规范。

  在严格的分类标准下,《条例》确立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并根据单位、居住区、公共场所的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管理责任人,明确其权利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对单位、居住区、公共场所收集容器的设置作出规范。这一做法既体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又兼顾基层实践因地制宜的需要。

  针对市民关注的分类投放后又被混装混运等问题,《条例》对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作了较为全面的规范。

  在收运和转运过程中,明确“收运单位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和船舶实行密闭运输,不得混装混运”。

  《条例》还建立了“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监督机制,保障全程分类效果的实现。

  资源化处理变废为宝

  “我建议引入黑水虻自然分解有机垃圾,首先,黑水虻食用有机垃圾,将有机垃圾转化成为蛋白和脂肪,这都是可以二次利用的资源。其次,黑水虻排泄的粪便是非常好的有机肥。这两种产品都能够很好得以利用。”

  在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九三学社社员、市政协常委、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黄勇平最为关心的是垃圾分类后,垃圾的资源化利用问题。围绕如何分解有机垃圾,他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黄勇平关心的垃圾资源化处理问题,也成为此次立法的重点关注问题。

  在《条例》中,垃圾资源化利用被正式列入地方性法规,要求政府各部门重视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活动,例如明确政府各部门在公共绿地、公益林的土壤改良中优先使用湿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并对湿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提出要求。

  在上海许多小区,伴随着垃圾分类的完善与普及,居民们开始将指定回收物低价卖给附近的旧物回收中心。

  为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率,《条例》明确提出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

  根据“两网融合”要求,市绿化市容部门应着手建构一套完整的回收体系,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扶持政策,培育回收服务市场。其次,积极鼓励采用“互联网+回收”、智能回收等方式。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局副局长唐家富说,《条例》为后续配套政策的出台打下基础,包括明确未来将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目前已初步梳理涉及到15个方面的配套文件,我们会赶在法规生效之前,对这些配套文件作进一步完善。”

  据悉,大会期间,针对垃圾分类立法,上海市人大代表们共提出建议646条,涉及修改意见的有43处,半数得到了采纳。

  接下来,上海将根据《条例》,推动生活垃圾依法分类、依法处理,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建立健全以居(村)民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各方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机制,鼓励社会参与、行业参与、市场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情况纳入文明创建活动。(余东明张海燕)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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