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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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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 引领人大工作不断发展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19-03-07 1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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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人大各方面工作取得不断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人大党组充分发挥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任务,推进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一年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30余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大型集中学习培训2次,利用“代表之家”集中活动学习20余次。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

  (二)严守政治纪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领导之下,做到市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认真执行人大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大事说到、要事说清、难事说透。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以及出台的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关于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及反馈的暂行办法、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等,事前都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提请市委研究批准。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到随时报告,监督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事先向市委请示报告,并根据市委要求,按照法定程序抓好落实。

  (三)从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督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党的建设,高度重视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纠正,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廉政底线,不越法纪红线。

  (四)不断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忠实践行党的宗旨,切实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反思,深刻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及时研究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等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需要党组研究的工作内容。按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双问计”和“机关效能革命”活动,市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聚焦学思践悟,通过深入学、彻底查、认真改,思想上受到警醒,政治上得到提升,观念上得到端正,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机关面貌焕然一新。

  (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这一目标,组织开展了授予地方荣誉称号活动,评选出8名“人民功臣、人民楷模”,举办了隆重的命名表彰典礼和先进事迹报告会,出台了《晋州市人民楷模和人民功臣政治生活礼遇办法》,编辑出版了先进事迹汇编《榜样的力量》一书,并召开座谈会,在晋州市城区的世纪街为每名人民功臣楷模树起大型形象展示牌,增强了社会宣传效果,弘扬了新时期干事创业、敬业奉献精神,传播了正能量。

  二、坚持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推进人大工作

  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政治前提。我们始终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行使职权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依法做好任免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国家机关有效履行职权。为充分发挥民主,按照上级要求,市七届人大第十三次常委会议开始,实行了电子表决器进行表决。组织拟任职人员到会见面、作供职报告、任命通过后作表态发言,举行庄严宪法宣誓仪式,并颁发任命书,保证了任免工作依法、有序、庄严、周密。2018年先后任命30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为地方国家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2018年人大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项,组织视察调研22次,进行专题询问2次,开展执法检查1次,督办落实审议意见48条,人大监督的作用得到充分显现,监督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深入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市政府预算执行、年度决算以及审计工作情况、“双创双服”及推进“3+2+1”产业发展情况、商务、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工作等专项报告;围绕我市工业经济运行、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科技进步法》实施等工作开展视察调研;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有效推动了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着眼提升城市功能、打造宜居宜业环境,对城市交通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城市管理工作专项报告;围绕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认真查找交通安全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全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市,促进公正司法,对司法行政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检察公益诉讼、基层法庭建设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石家庄市率先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为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继续完善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2018年先后对6名法官、5名检察官进行了履职评议,任后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四是积极开展“三项联动监督”。按照省市人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了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三项工作联动监督活动。组织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290余名参加了联动监督活动,共召开座谈会41次,视察企业68家,入户走访贫困户223户,梳理汇总出问题25个,典型案例17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持续监督,打出联动监督组合拳,确保了活动效果。在全省三项联动监督工作会议上,作为全省唯一的县市区代表作了发言,此项工作走在了省市前列,受到省市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积极融入市委中心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市委中心工作,参与包联重点项目、分包重点企业、扶贫攻坚、信访值班接访、环保驻厂、“创园”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组织以企业界代表为主、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的“献爱心、送温暖”捐资助困慰问活动,115名各级人大代表捐款20余万元,给全市209户贫困户送去温暖。市人大机关还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对56户困难户进行帮扶,把关爱、帮扶落到实处,让贫困户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也让代表受到了一次思想教育,进一步激励他们做好事业、奉献社会。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民生工作开展

  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围绕“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对接民情民意,联系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代表活动载体,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促进职能部门全面落实职责。对“代表之家(站)”建设提档升级,拓展代表活动内容,开展“代表之家+”活动,架起代表与选民的“连心桥”,畅通了“民意路”,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18年5月和11月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月中,全市200余名代表联系选民3900余人,代表以各种方式征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076条,活动情况均以机关内刊《人民心声》的形式,报送相关市领导,为市委决策和“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提供借鉴。并规范、督办建议意见办理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做到了代表建议“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同时,市人大还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针对群众关注的教育、文化、食品安全、城区供暖、防汛、《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扶贫、卫生、防汛、散乱污企业整治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进行工作监督,促进了民生事项提质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玉社)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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