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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设区的市报批法规和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河北人大 2019-03-27 16: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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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下午,分组审议设区的市报批法规和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设区的市报批法规

  石立新委员说,《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去年12月审议通过的,《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省委、省政府今年1月印发的,建议该条例一定要与规划衔接好,符合新的要求,必要时对条例再进行一下审查。

  薛寒委员说,近年来,承德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压实各方面责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取得显著成绩。承德有几点做法,一是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力。将有效资金用在公共设施和基础建筑建设上,同时适当控制了美化和亮化的支出。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责任体系。城市市容管理不是一个职能部门的事,承德市明确所有相关部门的责任,对于做好这项工作起到很大作用。三是建立了强大的社会组织。承德市努力做好城市市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使志愿者发挥了很大作用,成为具有示范效应的一道风景。因此制定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有效措施和做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律的刚性约束,对于有效促进城市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居民的舒适感、幸福感和对城市的认同感,意义重大。同意该条例出台。

  张福建委员说,我对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提三条建议:一、制定这个条例非常必要,有利于更好地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白洋淀是由九条河流注入形成的,其上游基本上都在保定境内。所以,加强白洋淀上游的保护治理,对整个白洋淀生态的恢复保护十分重要。二、增加禁止向“河道”排放污染物方面的内容。比如第21条列举了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问题,但现在很多上游河流基本上没水,或者即便有水不向水体本身排放,向河道、地下排放,这种危害也很大。三、关于协同管控问题。去年调研了解到,保定市和雄安新区在河流修复治理补贴上政策不一致,保定市所辖的县补贴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白洋淀上游县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建议在第37条“制定与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后面加上“注重政策补贴的一致性”。省级层面加强对这方面的统筹协调。

  张力红委员说,原则同意批准《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对白洋淀生态空间建设、生态用水保障、流域综合治理、水污染治理、淀区生态修复、生态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管理创新等进行了全面规划。建议条例将规划精神要求充分吸收进来,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原则同意批准《唐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建议,加大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力度。在条例中充实旅游资源保护内容,针对主管部门、开发单位、旅游个人等不同主体,相应明确其责任义务,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旅游产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批准《保定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建议: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涉及教育、发改、规划、国土等多个部门。条例第4条,在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的基础上,明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二、发挥人大备案审查作用。条例第10条明确提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确保规划合法合规。原则同意批准《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加强对共享车辆的管理。在条例第15条中明确,加强对共享车辆投放、停泊、使用和回收的管理,保持城市道路空间的规范有序。同意批准《沧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第30条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互联网租赁交通工具的停放管理”。同意批准《邢台市地方立法条例》。建议邢台市下一步工作中,要注重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和学习借鉴,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审议省十二届人大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杨智明委员说,备案审查工作非常重要。要从政治高度、依法履职高度加大对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建议:一、出台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对备案审查进行规范。二、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进行备案情况检查。三、加大培训力度,并发挥好专家和委员的作用,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

  王振平委员说,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七项监督职权中的一项,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都有这个职权。省人大常委会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十二届以来不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做到了主动审查全覆盖、重点审查有聚焦、专项审查重清理、被动审查有回音,共接受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33件,取得了突出成绩。提三条建议:一、备案审查工作省里做得比较到位,但市县还需要加强,特别是县里既没有机构也没有人员,这项工作基本上流于形式。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推动基层备案审查工作顺利开展。二、要推动网络信息化的建设,通过现代化手段实现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备、审查、反馈的全覆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要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姜虹委员说,备案审查工作是人大依法监督的重要方面,与地方立法工作同等重要。针对目前省人大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建议尽快建立立法和备案审查专家库,借用第三方力量,扎实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同时,助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和水平。

  翟志海委员说,我就今后的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两点建议:一、建立备案审查工作咨询智库,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专业队伍建设。二、拓宽民主参与渠道,扩大备案审查的社会参与度。

  石立新委员说,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法工委在人手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建议把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是否违背法定程序等情形列出来,以便委员知悉。

  王海波委员说,建立备案审工作的机制很重要。建议在下一步的表述中,将“通过借助外脑弥补人大自身力量的不足”,这句话做些修改,借助专家外脑,不是解决人大自身力量足与不足的问题,而是一种本该有的工作机制。

  张力红委员说,从报告中可以看出,省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备案审查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同意这个报告。建议:一、加强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二、加强对下的工作指导。这样既能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又能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刘广海委员说,备案审查很重要,任务很重,为高质量做好工作,也想了一些办法,如利用外脑等建议也很好,同意报告。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专家咨询方面的工作整合一下,更好开展工作。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委员贾春梅说,赞成这个报告。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备案审查监督工作仍然是人大工作中较为薄弱的环节,特别是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需要下大力气予以加强。这项工作越到基层越重要,而越到基层难度也越大。建议省人大进一步加强对备案审查监督工作的领导,做好对下指导工作。通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等有效措施,提高备案审查质效。在具体工作中处理好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与保障相对人合法权利的关系,要注重广泛征求意见,尤其是征求“管理对象”和“约束对象”的意见。在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依法履职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专委会对口把关后交由法工委法律审查。妥善处理好积极开展主动审查与充分发挥被动审查作用的关系,加强和制定机关沟通联系,适时开展提前介入审查工作等。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书堂说,这是我省就备案审查工作首次向常委会会议作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以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计接收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233件。特别是本届以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2018年接收73件)。法工委和有关工委对接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采取主动审查、重点审查、专项审查、依申请审查等方式,对其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既需要报备单位及时报备,也需要人大的依法审查。法工委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担当、尽职尽责,统筹考虑、总体谋划,督促有关报备机关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备案。上下级人大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推动我省备案审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本期发言人员名单:石立新、薛寒、张福建、张力红、杨智明、王振平、姜虹、翟志海、王海波、刘广海、贾春梅、何书堂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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