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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时代主题 紧贴“三农”实际 奋力打造新时代“三农”法规精品
来源:《河北人大通讯》 2019-04-03 1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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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三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加大“三农”领域立法力度,明确由农工委牵头组织起草一部条例和三个决定。下面,就做好立法工作,谈三点认识。

  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心选择立法项目。今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都明确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从我省情况看,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任务,也是回应农民群众关切的重大举措。基于这一考虑,省人大常委会精心选择了四项“三农”立法项目。一是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决定。小厕所,大民生。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重点工作,事关健康乡村建设,事关农村文明进步,事关农民群众福祉。决定的出台,必将有力推动全省农村“厕所革命”,改善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二是关于加强太行山绿化建设的决定。太行山是京津冀地区乃至华北平原的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地理区位十分特殊,生态地位极为重要。决定的出台,必将加快太行山绿化建设步伐,促进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维护京津冀生态安全。三是关于加强张承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决定。我省草原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15%,集中分布在张家口和承德地区,是我省重要的陆地生态系统,也是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决定的出台,必将有力促进张承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有效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推动京津冀绿色崛起和可持续发展。四是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河流湖泊是洪水的通道、水资源的载体和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条例的出台,必将有力加强我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有效保障河湖防洪、供水功能,改善水生态和水环境。

  二、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打造法规精品。立法质量是法规的生命。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更加注重把握规律、符合实际,更加注重有效管用、精准务实,更加注重回应关切、顺应民意,努力打造法规精品。一是深化调查研究。坚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农村,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自觉从“民心”上考量内容、从“民意”中汲取智慧,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普遍性问题,把握本质规律,搞好制度设计,打牢起草基础。二是灵活创新体例。深入研究立法项目所针对的现实问题,力求改革创新,突出河北特色,尝试探索更为灵活、多样、实用的体例,能具体的尽量具体,成熟几条搞几条,不求大而全、只求真管用,让法规富于创造性、体现时代性。三是精雕细琢条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发扬工匠精神,下足绣花功夫,点准穴位,精准发力,努力做到多具体规定、少原则性规定;多刚性规定、少提倡性规定;多程序性规定、少自由裁量权规定,确保法规可操作、易执行、能落地、真管用。四是坚持开门立法。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贯穿立法的全过程,认真听取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省直相关部门、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法规草案实现网上公开,有的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进行立法听证和论证,使法规凝聚最广泛共识,成为社会最大公约数。

  三、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凝聚立法工作合力。立法工作是一项多主体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一是精心谋划方案。迅速组织召开“三农”立法协调推进会,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委和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做到一个立法项目一套方案、一套班子、一套推进措施,确保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四个立法项目同步推进。二是主导立法内容。坚持提前介入、深度参与,在立法方向、立法框架、立法权力边界等方面搞好协调,在体例确定、内容规范、立法要求等环节加强指导。三是注重借助“外脑”。邀请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参与立法调研、法规草案征求意见、草案具体修改等工作,并充分借鉴外省市相关立法经验,凝聚多方力量,形成开放立法格局。四是主动把握节奏。加强跟踪督办,在立法不同的任务阶段,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协调解决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序推动立法进程,确保按时间节点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使命无比光荣,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兢兢业业、甘于奉献,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为我省新时代“三农”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者为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梁久丰)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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