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设自来水、污水、热力管网……仅一个星期,学校门前这条路就修通了。”4月10日,市人大代表、丛台区荀子实验小学校长彭保祥在接受《中国人大》杂志社等多家上级媒体记者采访时说,“本打算延迟开学的,没想到问题解决的这么快。这完全得益于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持证视察和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2017年8月17日,我和王珅、张崴等6名市人大代表共同就广泰街联纺路到北仓路段道路施工情况进行持证视察,市城管局对各位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逐一进行答复并承诺有关工程时限。一个星期,路就通了。”
据了解,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结合实际,2017年7月17日邯郸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通过《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持证视察和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提出,人大代表个人可以自行持代表证进行视察调研,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协助安排。人大代表集体自发组织持代表证开展视察调研时,需提前七个工作日告知市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并将视察调研项目、时间、地点、参加调研的代表、需要提供协助的单位等报选任代工委备案,选任代工委根据情况决定派员予以协助。人大代表持代表证进行调研视察或者开展其他活动时,应当依法有序进行。该办法明确了约见制度、约见原则、约见对象、约见内容、约见安排、约见规则、约见办理等内容。
据悉,《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持证视察和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是河北省首个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和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代表持证视察既丰富了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扩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视野,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又推动了“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依法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