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5月30日下午,市第十五届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保定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和《保定市封山禁牧条例(草案)》进行了审查,提出并通过了《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关于<保定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和<保定市封山禁牧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全体委员认为,两部《条例(草案)》立法目的明确,法律依据充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主要内容基本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陈春霞指出,这两部条例对接雄安,事关民生,各位委员要站在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共同探讨,集思广益、畅所欲言,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使条例能够彰显保定特色,解决实际问题。
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法制工委、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法起草组成员、驻保高校法律专家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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