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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地方立法组合拳为山西转型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法制日报 2019-06-05 08: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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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破障前行改革立法步入进行时

  战胜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战胜经济断崖式下滑,政治生态由“乱”转“治”,发展由“疲”转“兴”,对于山西省来说,过去几年走过的是一段很不平凡的历程。尤其是2016年下半年以来,山西省委以“改革决不能落后”的决心和勇气,在许多领域开展了深化改革,奏响了改革乐曲,实现了重大转折和重大进步。

  如今,山西步入了“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的关键时期。今年2月,山西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通过大讨论带动改革发展稳定,推动落实一批中央及省委作出新部署和要求的重大改革,持续深化一批具有基础性和牵引性的重大改革,巩固提升一批已形成山西特色和亮点的重大改革。

  山西省的改革实践如火如荼,山西省的改革立法势在必行。面对改革对地方立法的呼唤,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积极回应并扛起这一历史重任。就在几天前,5月30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这是山西省首次出台经济类创制性地方立法。

  “我们坐不住、等不起。必须加快改革立法的赶考和补考进程,必须要以历史的责任感积极工作,目的就是要通过立法,推动和保障改革顺利进行,使山西省的转型发展走上‘金光大道’,不再重复昨天的故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郭迎光说。

  改革立法必须在“矛盾焦点”上划出硬杠杠。为了解决改革带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解决体制机制障碍和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制定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条例为引领,在产业转型发展和继续简政放权两方面,打出了地方改革立法的“1+X”组合拳,并围绕这一任务统筹谋划立法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本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深刻把握面临的历史任务,紧贴省委中心工作和全省工作大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五年立法规划,把促进转型发展、深化改革列为本届立法的首要任务。在改革立法方面,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提出“1+X”的目标任务,其中,“1”是以《山西省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条例》为统领。“X”是系统制定一系列推动山西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据悉,为了完成这项任务,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计划分“三步走”:

  第一步,围绕转型综改建设和开发区改革创新,试水改革立法。转型综改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山西的重大使命。山西省先后制定了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推广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授权经验的决定和开发区条例。开发区立法“三部曲”,有力地促进了开发区改革创新和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二步,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集中出台一批主题鲜明的改革立法,构建保障、推动改革的“四梁八柱”。今年,山西省人大将自主起草三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分别是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已通过)、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还将出台支持保障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这些立法活动都是山西省服务改革、探索创制性立法的重大实践。

  第三步,围绕促进高质量转型发展,紧跟改革进程,深化改革立法。将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健康产业促进条例的立法步伐,还初步考虑促进通用航空产业的立法;打造“六最”营商环境,适时修改实施中小企业法办法、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抓紧商事登记、一网通办、社会信用管理、综改示范区等项目的立法调研,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从2017年对综改示范区的授权决定,到2018年对全省开发区的扩权决定,再到2019年开发区条例的制定出台以及配套修改、打包修改的相关法规,山西改革立法“三步走”的第一步已经圆满完成。目前,正在稳步推进第二步计划的实施。

  “我们将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已经确定的‘1+X’改革立法任务。通过立改废并举,筑牢山西改革立法之基。”据郭迎光透露,下一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总结改革创新成果,把顶层设计同探索实践更好地结合起来,为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改革立法,让山西改革立法蹄疾步稳、扎实开展,结出丰硕成果,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让山西走上“金光大道”,不再重复“昨天的故事”。(朱宁宁)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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