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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齐聚衡水为依法治理水污染支招——运用法治力量守护碧水清波
来源:河北日报 2019-06-13 08: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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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好不好,老百姓最直观的,就是空气和水。

  我省是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目前仍面临着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并存、地表水污染治理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并存、河北自身发展与京津冀环境支撑区建设并存的形势,生态环境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近日,“河北发展、人大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在衡水召开,来自全省各地人大的136位相关负责同志现场交流、互相借鉴,共同探寻如何以法律的武器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不仅带来了当地的好做法、好经验,也带来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加大立法工作力度,织密生态文明建设法规制度体系

  “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力。”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杨智明认为,要针对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水质污染严重、河湖水系遭受破坏,以及地下水超采形势严峻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水生态建设立法,及时出台《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依靠法治力量打好碧水保护战。

  “在拟定法规的内容上,既要全面对接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新制度新要求,保持与国家法律的一致性,还要注重结合河北水污染防治工作客观情况和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杨智明表示,比如《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这是新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全国首部完成修订的水污染防治地方法规。

  杨智明介绍,将环保督察制度纳入法治规范是这部条例的一大亮点。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环保督察制度,条例总结工作中成熟经验并纳入法规,明确规定建立健全环保督察机制,制定水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明确督办内容、流程、时限,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立法必须要坚持人大主导,注重组织协调。”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誉峰介绍,《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全国第一部支持和服务雄安新区建设的条例,在制定过程中,针对立法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缺乏的情况,在17所驻保高校、50多名专家学者和职业律师组建的立法专家咨询库中,择优选定了河北农业大学对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立法调研。在法规审议阶段,坚持“统一审议”制度,发挥人大法制委员会“统”的作用和专门委员会“专”的长处,各有重点,互有侧重,相互补充。

  “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坚决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杨智明表示,为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修复地下水生态,我省较早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这部条例严格法律责任,对未经批准取水、越层混合开采地下水、不依法封闭取水井以及侵占、损坏或者擅自移动地下水监测设备、取用水计量设施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增强法治刚性和约束力。

  “要突出法治引领,形成完备制度保障体系,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福才介绍,该市在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领域积极开展先行性、创新性立法,《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成为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等20个配套文件,全市水源涵养保护工作步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还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综合立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韩福才认为,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必须树立大生态观,探索建立山水林田湖草统一保护、综合修复的法律机制。除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外,该市人大还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河道管理、山体保护、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等纳入五年立法规划,并稳步推进实施,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杨智明建议,应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立法,为生态红线的划定、执行提供坚强法律保障。同时,加快出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为依法加强水污染防治提供依据。

  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落地见效

  “人大不能立完法就不管了,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杨智明认为,尽管我省在贯彻水污染防治法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诸多问题。要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湖长制落实等方面的有效监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落地见效。

  据杨智明介绍,今年借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监督工作重中之重的有利时机,省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谋划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实现检查区域全覆盖。此次执法检查将创新方式方法,实行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并邀请水污染防治方面专家参加,提供专业支持和技术支撑。此外,还将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问卷调查,推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我们综合运用全链条式监督,切实提高监督质量。”韩福才介绍,承德先后对风景名胜、绿色矿山、造林绿化、大气污染等进行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从源头上推动水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近年以来,累计关闭取缔矿山企业230家,治理矿山环境30余平方公里,整合压减矿权347个,整治裸露矿山披绿面积1.8万亩,引导146家矿山企业向绿色产业转型。目前,该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7.67%,每年为京津供水22亿立方米。

  跟踪监督问效也是承德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举措。韩福才介绍,承德市人大在对“母亲河”武烈河流域的水环境治理开展监督过程中,通过连续几年的视察、专题询问、整改情况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持续不懈监督,跟踪问效,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生态保护。将武烈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列入全市“十三五”规划,并制定出台了《武烈河流域水环境提升三年攻坚方案》,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武烈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流域总体水质由良好转为优良。近年来流域内4个常规水质监测断面均保持为二类。

  “人大开展监督工作,要严格遵循‘依法’二字,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杨智明认为,要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的规定,逐条对照检查,逐条推动落实,不能把属于法律范畴的问题一般化、行政化,不能把违法行为视为一般性的工作失误,一切以法律为依据为准绳来进行监督,确保各级各部门的生态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依法推动解决热点问题。”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彦洪介绍,他们对市政府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专题询问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使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同时,在全省率先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支持唐山市检察院专项监督滦河流域非法盗采、滥采河砂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滦河生态安全。

  为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几年听取省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将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为确保向人大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制度落实,我省还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办法》。

  “该办法拟定实行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定期报告制、重大环境事件及时报告制和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动态报送制,并对报告的主要形式、报告内容、工作程序和跟踪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杨智明介绍。

  “人大监督如果不严格、没有力度,那就是虚晃一枪、不负责任,那就是职能缺位和工作失职。”杨智明认为,要充分发挥好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紧扣法律查找和分析问题,坚持用事实说话,通过准确、翔实的案例和数据说明法律实施和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该曝光的曝光,该点名的点名,不搞遮遮掩掩、语焉不详,更不能碍于情面“放水、粉饰、打埋伏”。

  善于调动代表积极性,凝聚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强大合力

  “全省15.5万名各级人大代表是人大依法履职的主体,要善于调动代表的积极性,拓展代表参与的渠道,发挥好代表的重要作用,凝聚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强大合力。”杨智明认为,要积极动员广大代表围绕健全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冬季清洁取暖、地表水污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等重点课题,进行深入研究,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智慧。

  “同时,要畅通代表收集情况、反馈意见、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代表依法提交的生态文明领域的议案建议,要及时研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使之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措施,凝聚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杨智明表示。

  2018年,唐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居全省首位。今年,该市全域河湖将消除劣五类水体,市主城区达到四类水体。“我们通过引导代表依法监督、建言献策、岗位建功,积极为生态唐山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郭彦洪表示,该市人大组建专项工作组,常委会各位主任带队,15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家参与,重点围绕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河湖生态修复、网箱养鱼清理、农村饮水安全提标、河长制落实等方面进行视察调研,已提出针对性建议20余条。

  郭彦洪介绍,在加强代表建议督办方面,唐山还筛选“加强环城水系环境及卫生管理”等21件涉水方面意见建议,实行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主任会议、常委会议定期专题听取市政府办理情况汇报,确保办理落实到位。

  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方面,承德则利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组织代表参加“三查(察)”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我们坚持多措并举,营造依法治水管水浓厚氛围。”郭彦洪介绍,唐山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方面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法律九进”、典型案件剖析,组织开展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全市上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把依法治水管水作为对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年内将对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人进行履职评议。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职责所在,服务和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大有作为、可以大有作为。”廊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洪江表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更多依靠法治力量,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跃上新台阶。下一步,该市将选准“种树治水”的切入点,继续探索依法治绿,依法治水的新途径,进一步推动全市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记者周洁)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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