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6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秋梅,党组副书记尹全峰,副主任杨宪春、李超英,秘书长陈同计出席会议。副市长邓素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伟,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河北省进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的讲话精神;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市本级政府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市政府关于将《河北省第三届(邢台)园林博览会园博园PPP项目》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及预算的议案;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城建环资委的初审报告。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政府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将《河北省第三届(邢台)园林博览会园博园PPP项目》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及预算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李霁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霁的提名,决定任命王伟韬等10名同志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职务。在依次领取任命书之后,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期间,还举行了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期“人大讲堂”,有关专家为与会人员作了“邢台市大气污染成因及治理路径”的专题讲座。
责任编辑: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