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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人员名单(十三届十一次)
来源:河北人大 2019-07-25 17: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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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张维亮的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

  免去:

  赵向鸿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复议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窦淑霞(女)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松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向鸿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

  窦淑霞(女)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复议监督庭副庭长;

  王云、田春良、刘凯(女)、闫冰、孙学良、杜映雪(女)、李明杰、李建民、杨丽(女)、郭捷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

  赵智慧(女)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贾振之、冀运福、王健、黄长征、张新芳、贾岚(女)、王会丽(女)、韩小宁(女)、卢国军、周建联、吴国刚、吴丰林、刘国庆、朱伟、李涛、方保坤、于志强、葛辰新、梁现存、何少伟、张景辉、高崧、梁红光、周水生、吕增军、张连峰、张博洋、李勇、李炳杰、赵书彦、王海岩、纪胜斌、朱赁峰、李金月、张佼、李娟(女)、于景茹(女)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建立、李世忠、陈增印、李建兵、王晓飞的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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