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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河北省2018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来源:河北人大 2019-07-26 0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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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河北省2018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7月24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昌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高云霄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河北省2018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杨晓和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8年省本级及全省总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结合会议审议情况,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各项要求,重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脱贫攻坚、转型升级、生态治理和保障改善民生事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严控财政风险,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地完成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2018年省本级调整预算和全省财政收支计划,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草案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关于河北省2018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2018年省本级决算,会后由省财政部门批复2018年雄安新区本级决算。

  同时,从审查情况看,2018年省本级和全省总决算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的项目管理不够规范、资金使用绩效不够高;部分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使用规模偏低,产业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重大政府投资资金审批时间较长,落实到具体项目不及时;有的项目决算与预算差异较大,结转结余较多;有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不够规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民生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部分县财源基础不够牢固,财政保障能力不强;个别市县政府债务率较高,风险防控任务较重等。

  省审计厅对201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开展审计,指出了省本级决算草案和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三大攻坚战、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审计建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厅提出的建议,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于11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针对2018年财政决算存在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预决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完善预决算报告内容,进一步反映重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绩效,更好体现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完善政府投资基金使用和管理机制,破除影响政府投资基金使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市县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切实解决财政资金支出慢的问题。积极探索在部门决算草案中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状况,逐步实现财政预决算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衔接。

  (二)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统筹做好预算平衡工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重点做好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及时完善政策措施,将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转化为优化经济结构、扩大有效需求的动力,加快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平衡压力,管好用好中央政策资金,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多渠道弥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形成的减收,统筹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禁违规征收非税收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坚持资金使用绩效导向,着力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绩效预算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在安排预算、完善制度、调整政策机制等方面的运用。加大对科技创新、民生短板、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及时跟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在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挥稳投资政策效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严禁违规收费,及时清退各类保证金,切实解决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发挥好财政对“三大攻坚战”的保障作用,加强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增量,优化债务结构,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完善各类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

  (四)加强审计监督,做好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加强对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对扶贫、防污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民生工程项目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从根源上解决屡查屡犯等突出问题。要做好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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