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7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环保局,齐心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彭琳洁主持会议。

法制委员会对《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统一审议。会议认为,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的《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既遵循了上位法的依据又考虑了我市实际,在对强化政府责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治、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减少大气污染、细化法律责任等方面所作出的调整和修改,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已基本成熟。
会议决定,将《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连同修改情况的报告,一并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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