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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切口立法聚焦地方突出问题
来源:法制日报 2019-08-01 10: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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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北京小切口立法聚焦地方突出问题 将加大对排放超标车辆处罚力度

  7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在就条例草案向常委会会议作说明时指出,2014年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201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均设专章明确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的防治措施,为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为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有必要在大气法和大气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专门性法规,对超标污染排放实施更严格的举措,加大惩戒力度,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的全过程管控和治理。

  据李富莹介绍,条例草案涉及强化超标排放上路管控措施的主要有四方面内容。一是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除规定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外,还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驾驶逾期未按规定维修并复检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暂扣三个月驾驶证,处3000元罚款。二是健全“环保检测、公安处罚”执法模式,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三是通过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及信用惩戒、强制执行、公益诉讼等措施,全方位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的刚性约束。四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有关规定的行为设定了具体处罚措施,明确了法律责任。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郝志兰介绍说,鉴于国家大气法和本市大气条例已经建立了基本制度框架,本次立法采取小切口立法方式,聚焦本市地方突出问题,完善区域协同治理措施,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

  近年来,北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51微克/立方米,但距国家35微克/立方米的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污染防治攻坚战已经进入“精确制导”式治理的新阶段。随着全市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本地污染源排放中所占比重进一步增加,排放了全市45%的PM2.5和将近一半的氮氧化物,对公众健康造成较大危害。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此次立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针对重型柴油车污染严重、机动车检测场违规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不清、监管体系和监管方式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立法对策,不断提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水平,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首都市民身体健康提供法制保障。

  郝志兰说,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贯彻了立项论证的基本思路与总体要求,从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特征及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发,不再重复大气法和大气条例中已有并且行之有效的内容,如机动车数量调控、绿色出行、区域限行、老旧车淘汰等;细化规定大气法和大气条例中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的内容,如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管理制度、区域联防联控等;增加规定大气法和大气条例没有涉及但本市迫切需要的内容,如超标维修复检、重型柴油车在线监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等管理措施。草案体现地方特色,制度设计较为全面,措施具体可行,内容比较成熟,立法工作组各单位对草案认可程度较高。(王斌梁恩硕)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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