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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河北省2019年1-7月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书面)
来源:河北人大 2019-09-29 1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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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会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为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1-7月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准备,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开展了预算执行情况初审工作。8月中下旬,组成两个调研组分赴衡水、沧州、保定、廊坊市及部分县(市)开展了初审调研,听取当地政府及财税等部门的汇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9月5日至6日,召开财经委第十九次会议,听取省财政厅、税务局等5个省直部门的专题汇报,审阅了省人社厅等10个部门的书面汇报材料。财政经济委员会对1-7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提出了初审意见和建议。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省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

会精神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预算收支管理,着力保障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1-7月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较好。一是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增长较快。全省收入2473亿元,增长11.1%;支出4679.2亿元,增长16.8%。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截止7月底全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355.8亿元。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弥补减收。全省非税收入增长32.3%,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为29%。四是民生等重点领域得到有效保障。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占比为80.6%,同比增长17.3%。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止资金67.5亿元,总量连续七年居全国第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长较快。全省收入1618.8亿元,同比增长21%;支出1775.7亿元,增长44.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下降幅度大。受去年同期基数较高影响,全省收入下降73%;支出下降53.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全省收入2213.5亿元,增长29%;支出1911.6亿元,增长35.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收入增长逐步放缓,完成全年收入任务难度增大。随着大幅降低增值税率等减税政策全面落实,全省税收收入累计增幅放缓,逐月降低至7月份的4.3%。1-7月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未达预期目标,今年后几个月我省经济下行

压力较大,随着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实施,完成全年收入任务难度增大。

(二)财政支出政策需要优化,支出绩效仍需巩固。调研中发现,生态环保资金安排涉及部门较多,相关的环保、水利、农业、林业、城建、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各自主导项目谋划、预算申报和项目实施,导致基层财政在资金安排上缺乏统筹,影响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电代煤、气代煤项目,按现行冬季清洁取暖补贴政策要求,部分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压力较大。随着有的地区资金补贴政策逐步到期,农村取暖用户运行成本提高,清洁取暖继续有效实施存在隐患。

(三)部分市县收支矛盾突出,个别市县债务风险较高。11个设区市中有4个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出现负增长,部分市县收入增长主要依靠土地出让收入计提、资产处置等一次性收入,可持续性堪忧。同时受支出刚性增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因素影响,收支矛盾将进一步突出,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增大。除有2个市本级和8个县(市、区)被财政部列为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地区,4个市本级和13个县(市、区)被列为政府债务风险提示地区外,部分地区隐性债务负担较重,化解难度较大。

三、主要意见建议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激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各行业税负变化情况分析,根据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落实政策各项举措,

优化相关流程,帮助实体经济用足用好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加市场主体活力。紧密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工作,加大收费公开透明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用足用好政府债务限额,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加大财政政策和引导资金对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加大对脱贫攻坚、生态治理、科技创新、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在建项目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和运作,推进政府和社会合作项目有效实施,发挥财政资金对投资的引导作用。创新财政体制机制,撬动金融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减收,努力实现预算平衡。加大开源节流力度,弥补减收缺口,确保预算平衡和财政稳健运行。强化税收监管和分析工作,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防止虚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禁违规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积极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盘活长期低效运转、闲置的政府存量资产,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多渠道弥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形成的减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建设和民生改善。统筹做好预算收支平衡,对确需调减收入任务、调整预算的,应按照预算法要求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程序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三)优化财政支出政策,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落实中央重大支出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为目

标,梳理整合地方相关支出政策,不断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同时要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结合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不断改善预算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机制。认真研究冬季清洁取暖“双代”奖补延续政策,针对基层财政财力现实情况,出台相应的财政政策,减少基层财政配套压力。按照中央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和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加强节能减排、环保监测监察、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修复治理、生态恢复保护等相关资金的统筹管理,提高基层统筹使用能力,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基层财政稳定运行。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健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实现统一口径、统一监管。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督促市县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严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督促各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违规举债或担保等问题的问责和查处力度。加强对县级财政运行情况的监控,加大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运转困难县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减收增支压力,不断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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