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9月26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单独核定2019年雄安新区新增债务限额300亿元,经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已明确到预算项目。为支持雄安新区加快建设,省政府拟从转贷市、县(市)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中,再安排雄安新区100亿元,用于片区及配套工程拆迁安置建
设。根据《预算法》和《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省政府提出了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雄安新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100亿元,同时新区本级相关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调增100亿元。由此,雄安新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分别由158.8亿元调增至258.8亿元。
二、审查意见和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认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符合预算法规定,此次预算调整方案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省财政部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批复2019年雄安新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责任编辑: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