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加强对重型柴油车的治理和管控
10月8日,邢台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交通局、住建局、交警支队负责同志和相关专家围绕学习、宣传、落实好《决定》进行专题发言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决定》于9月28日经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0月8日正式颁布实施。《决定》的出台,对于支持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的治理和管控,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邢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针对邢台市机动车尾气污染在大气环境污染中占比逐年增加,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在机动车尾气污染中占比超70%的现状,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调研走访,多次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召开听证会,最终作出决定,就加强对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治理作出规定,提出要求,目的是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为形成政府主导、依法治理、齐抓共管、全民参与、合力攻坚的良好格局奠定了法治基础。
责任编辑: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