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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深化落实三项联动执法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 紧盯问题解决 提升群众满意度
来源:河北日报 2019-10-29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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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构建法规制度、监管责任、风险防控、信用管理、技术支撑、人才保障等六大体系,全面实施质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市场信用管理、数字市场监管、市场环境净化、人才培育、基层建设提升等七项工程,努力实现市场有活力、竞争有秩序、发展有质量、安全有保障,提升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三项联动执法工作,将其作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作为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内容,作为完善思路举措,扎实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成立由党组书记和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多次研究部署、督导检查,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

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1+18”政策体系,健全完善整套工作机制

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1+18”政策体系,形成了方案部署、抽查检测、调度督查、联防联控、统计分析、通报问责等一套工作机制。

大力开展成品油整治。严把车用汽油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关口,强化企业质量监管主体责任,将大气污染涉及的车用汽柴油、有机溶剂、煤炭、石油焦等产品纳入《2019年全省工业产品重点监管目录》和《2019年省级监督抽查计划》。目前,该局已抽检汽柴油样品25个批次、石油焦产品5个批次、有机溶剂80个批次,合格率均为100%。强化经营主体责任,统一制发成品油经营承诺书9021个。组织开展对民营加油站柴油质量的省级专项抽查,目前已抽检2236个批次,后续抽检仍在进行中。

切实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管。严把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关。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48件,首次申请14件,扩项申请32件,地址变更2件。2019年,先后印发《开展2019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开展2019年度建工建材、食品、环境、机动车领域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上半年省、市两级共检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255家,11月底前将全覆盖检查。目前已暂停87家,撤销5家,缩减能力5家,责令注销20家。

扎实推进劣质散煤管控和洁净型煤质量监管。印发《河北省劣质散煤整治攻坚战方案》《河北省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等,先后4次召开全系统工作部署会,持续深入市县督导检查。在全省推广石家庄市元氏县散煤管控工作经验,推广邢台市“一书一卡一提示”工作方法(“一书”指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责任书》,“一卡”指《散煤和成品油监管“十查十看”明白卡》,“一提示”指局党组书记致信各县主要负责人,提示散煤监管重点)。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抽检散煤23717批次,立案3270件,责令整改1723户,停业整顿600户,没收劣质散煤45806.2吨,罚没款2133.21万元,全省散煤实际经营网点由2016年的5457户缩减至目前的484户,实际减少4973户,压减91.11%,经营网点的散煤抽检覆盖率连续4年100%,合格率由2016年的83.6%提升至97.2%。持续加强洁净型煤质量监管,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对29家在产型煤企业进行体系检查,组织3次省级洁净型煤监督抽查,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在产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做到了批批抽检。

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省市场监管局的主要任务,集中体现在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中,该局牵头的重点工作12项,负责的17项。截至目前,所有工作任务均按时序进度完成。

全面推进企业准入改革。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限制和设立时的验资环节等,降低了创业的资金门槛。二是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审查制改为申报制,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举措,最大限度释放住所资源,有效解决“住所登记难”问题。三是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企业设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由226项减少到32项,压减87%;后置审批事项由302项减少为269项,减少33项。四是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特别规定外,企业名称全部实行自主申报,取消名称预先核准。五是积极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目前已实现企业执照网上办和个体工商户执照手机办。六是不断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省实现“五十证合一”,整合证照数量居于全国前列。七是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施“证照分离”。八是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今年3月份,省发改委组织第三方评估,我省企业开办时间为3.1天。九是积极推动企业注销便利化。在全省全面实行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上线运行,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十是大力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先后出台《关于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关于支持县域经济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等,印发《河北省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指导各级登记机关做好登记工作,全面支持小微企业、新兴产业发展。各项改革措施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由改革前2013年底的222.22万户发展到591.69万户,增长了1.7倍,在全国排位由第10位上升至第7位。

积极推进全省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促进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关于实施质量提升工程行动暨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力争到2022年全省高新技术检验检测机构达到60家,集团化检验检测机构达到10家,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二是大力引导高新技术检验检测机构壮大发展。在廊坊举办了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发展交流座谈会,以“检验检测机构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为主题,组织全省28家高新技术检验检测机构交流座谈,为全省高新技术检验检测机构提供了交流平台和发展思路。三是深化京津冀检验检测认证合作。2016年8月份,京津冀三地签署《京津冀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区域合作备忘录》,明确了互认资质认定结果。近三年来先后选择煤炭、食品、环境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四是严格落实检验检测结果互认要求。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取得资质认定后,其为客户出具的检验结果已经基本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互认。五是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在全系统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关停一批、曝光一批、整顿一批、提高一批”原则,对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检验、假报告、假数据”。截至9月底,已完成对734家机构的检查,其中注销资质机构33家、暂停整改机构199家、缩减能力机构56家。

持续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领域价格监管。2018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开展全省供水、供气等领域价格、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等重点检查,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以及在工程改造、安装中乱收费等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相关单位237家,其中供水领域100家、供气领域137家,查处案件41件,总计退款、罚款123万元。检查电网企业102家,检查规范转供电单位3382个(全省转供电主体总计5122家),检查覆盖率达66%。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今年7月,省市场监管局1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系统全部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在省政务服务大厅可办理全部14项业务,其中9项实行“审核合一”,公示了依法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变“企业多处找”为“部门协同办”,提高了政府效率和透明度,降低了制度性成本。

扎实开展三项联动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针对三项联动监督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彻底整改,确保自查和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到位。

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正确把握“政治与业务、人民利益与商业利益、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政府和市场、救火式监管与构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监管力量不足与任务繁重”等“八个关系”,深入实施质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市场信用管理、数字市场监管、市场环境净化、人才培育、基层建设提升等七项工程,构建法规制度、监管责任、风险防控、信用管理、技术支撑、人才保障等六大体系,努力提升市场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加快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不断压缩开办时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指导市县监管部门与审批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政策互动机制,积极培育市场主体,落实好支持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完成新增企业15万户目标。

实施基层建设提升工程,夯实基层建设基础。利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基层建设水平。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认真落实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市场监管所条例》,高标准规范基层所建设。以清单列举的方式厘清基层履职边界。加强基层人员业务培训,实行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努力打造“一人多岗、一岗多人”和“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市场监管队伍。

强化监管执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开展新一轮督导检查,发现和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地见效。加大对洁净型煤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强洁净型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实行先行保存制度,压缩散煤、洁净型煤、成品油等样品的检测时间,力争3日内出具初检和复检结果,严防不合格产品二次流入市场。强化燃气工程安装企业价格收费检查和举报监督,积极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加大对违反价格政策多收费、乱收费行为查处力度。督促中介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借用行政职能或行政资源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等问题。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建立违法严惩、巨额赔偿、内部举报人、风险分担的社会保险等法规制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从制度上解决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监管难度大等问题,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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