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习近平
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人大 >> 各市动态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 《邢台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新闻发布会
来源:邢台市人大微信号 2019-12-23 09:12:42
A- A+

12月18日,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邢台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新闻发布会。这两部条例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当前,随着减排空间收窄,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已进入深水区,治理任务十分艰巨。为长期有效保证大气环境稳定向好,加快破解重化围城困局,需要形成一套根本性、长远性的方针、政策、措施,进一步从法律上规范相关工作。此外,邢台市有较多重要工业遗存,但随着工业转型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老厂矿停产搬迁,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迫在眉睫。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将《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邢台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列入2019年度立法计划。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开展了大量的立法调研、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建议等工作,为保证立法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共二十九条,包括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充分结合邢台市实际,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责任及工业企业职责,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精准施策,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加大投入,拓宽了对工业企业大气排放的监督渠道。

《邢台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设总则、普查认定、保护管理、利用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六章,共四十五条,体现了邢台我市进一步把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法轨道,对促进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与城市发展有机融合,传承发展邢台市优秀工业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赵文强
Copyright  ©  2011-2018  www.hbrd.gov.cn  河北人大 版权所有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冀ICP备09023088号-1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