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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庭教育有法可依!《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
来源: 2019-12-31 08: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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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人民民主是全过程民主的优势,完善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9年11月下旬,首次委托珠海市香洲区、河源市和平县、肇庆市高要区、清远市清城区人大常委会等四个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直接听取基层意见、了解基层情况。这次委托调研让很多人眼中“高大上”的立法走进寻常百姓家,既是一次开门立法的创新探索,又是一次反家暴宣传的生动实践。调研过程中,村居社区、基层单位和一线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践,共提出完善办法草案的意见建议29条。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个桥梁纽带,直接从基层社区和干部群众中收集原汁原味的“第一手资料”,搭建起从田间地头到立法机关的信息通道,增强了立法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沟通,畅通了立法决策和丰富的社会实践之间的联系机制,使立法更接地气、聚民智、察民情,使立法更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意愿,不断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向深入。

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小社区、大窗口”作用

受委托的四个县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反家庭暴力立法调研工作,收到委托任务之后,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印发调研通知,组成专题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宣传反家暴立法工作。

和平县高度重视反家庭暴力工作,将其作为打造“五个和平”、建设智慧生态现代新城的重要内容来抓,以增强反家暴意识、建设干预机制等预防和制止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反家暴工作法制化、体系化、社会化。12月11日,和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小芳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深入到县妇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实地察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汇报。

高要区加大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力度,全区实现了家庭暴力投诉点全覆盖。切实维护家暴受害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妇联热线12338、市妇联“心言工作室”等平台,借助司法部门“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法律支援配备,为受害者提供医疗服务、心理咨询和法律咨询等帮助。加大反家暴的宣传力度,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等活动,利用高要电视台和高要电台设立的《法在身边》和《以案说法》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12月11日,高要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立法调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反家暴工作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更生,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络单位负责人参加了调研会。

清城区依托“家庭暴力投诉点”、各村(居)“妇女之家”,积极调解来访来电案件,进一步化解家庭矛盾纠纷。针对经济不独立的妇女选择远离家庭暴力的同时要面临就业、住所等生存问题的挑战,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定期利用社区家长等教育平台以案说法,教育社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不断增强反家暴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12月11日,清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征求反家暴立法的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冼鑑洪、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黄智君、环资工委主任沈伟文和选联工委副主任龚灿辉参加座谈会。

香洲区人大常委会也于12月10日委托南屏镇、拱北街道、前山街道协助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基层群众对反家庭暴力立法工作的意见;并发函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妇联等单位征求意见,深入了解基层有关单位开展反家暴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丰富全过程民主的形式永远在路上

目前,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按照委托要求及时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了调研报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研究吸纳有关调研成果,进一步修改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继续探索改进和完善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好、巩固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不断丰富民主形式。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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