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扎实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工作
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了解法院工作、拓宽履职渠道、支持法院依法行使审判职权的有效途径。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省人大监察司法委每年从全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中,随机选取若干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社会关注的案件,采取到庭审现场、通过法院直播平台和省人大司法监督平台旁听等方式,组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开展旁听评议庭审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2019年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先后组织省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案件三起,分别是省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石家庄中院审理的陈某某等19人集体受贿案,沙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谢某某等5人诈骗、职务侵占、敲诈勒索案。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分别进行了评议,认为这三起案件庭审效果总体较好,同时也指出了需要注意和改进的问题,以及改进庭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于2020年1月4日向省法院进行了书面反馈。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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