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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会勇副主任出席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来源:河北人大 2018-11-22 1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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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会勇出席并主持会议。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同志参加会议。

  法工委全体同志,城建环资工委、选任代工委、省住建厅、省司法厅和石家庄市、张家口市、邢台市、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统一审议了《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河北省人民代会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人事任免的暂行办法(草案)》,审查了《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石家庄市水土保持条例〉和〈石家庄市河道管理条例〉部分行政处罚条款的决定》,《张家口市城市绿化条例》《邢台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管理条例》《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邯郸市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和<邯郸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决定》《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

  议题结束后,王会勇同志首先对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随后指出,法工委同志要根据法制委的审议意见认真修改,充分吸收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对不予吸收的做好相关解释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尽快完善,确保各项议题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责任编辑:王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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