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勇主持召开省第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9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会勇出席并主持会议。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统一审议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草案)、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审查了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等5部设区的市法规;传达了全国人大召开的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会议精神和王东峰书记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王会勇指出,本届以来,法制委员会各位组成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积极参加统一审议和法规修改工作,确保了各项立法任务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就下一步工作,王会勇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领会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立法工作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法制委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立法调研活动,认真负责地推进各自牵头的立法项目,确保每部法规符合省情实际,体现人民意愿,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王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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