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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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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
来源:唐山人大微信号 2019-04-30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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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25日唐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人大代表作用,推进我市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规范有序、务实高效推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民生问题解决,根据市委《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唐办〔2019〕23号),现就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作如下决定。

  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代表票决制),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创新;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人大和政府一定要深刻认识实施代表票决制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代表票决制的实质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实施代表票决制要始终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充分体现民意、严格依法办事、突出效果导向的工作原则,通过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工作方式和程序,切实“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使民生实事项目真正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民心工程。

  三、各级人大要组织好民生实事项目的审议、票决、监督、评估等工作。要依托人大代表之家(联络站)等平台,积极提出民生实事项目建议。要将票决产生的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集中视察、实地调研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全过程监督。

  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筛选、组织实施等工作。要建立健全广泛征集民生实事项目的工作机制,以问题、需求、效果为导向,广听民意、善纳民智,坚持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最大程度实现民生实事项目决策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要精心组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不断完善责任落实、实施推进、考核考评等工作机制。

  五、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发挥作用,积极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审议、票决、监督、评估等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保障改革开放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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