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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
[文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19年11月10日)
来源:河北日报 2019-11-10 1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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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1月25日召开,会期四天半。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范照兵主持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继续审议《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河北省禁毒条例(草案)》《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草案)》《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和《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初次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太行山燕山绿化建设的决定(草案)》《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草案)》《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审查批准《张家口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张家口市地下水管理条例》《张家口市官厅水库湿地保护条例》《唐山市港口条例》《衡水市生态环境教育促进条例》《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邢台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邢台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

10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分别赴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对2018年三项联动监督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此次常委会会议将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审议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分别作的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对七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

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和省人大法制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民侨外委关于开展外事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大代表视察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工作的报告(书面)、关于2018年全省及省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外事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河北省201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办理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法院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东、王会勇,秘书长曹汝涛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王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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