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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河北省2017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来源:河北日报 2018-07-29 1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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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河北省2017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8年7月26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文海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高云霄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河北省2017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杨晓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7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结合会议审议情况,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7年省本级决算基本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77.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769.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8%;中央补助2893.9亿元,一般债务收入764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525.3亿元,其中本级支出1036.2亿元,完成预算的95.2%;补助市县2653.5亿元,一般债务转贷市县568.5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52.2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59.6亿元,其中本级收入206.9亿元,完成预算的127.1%;专项债务收入804.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008.2亿元,其中本级支出169.3亿元,完成预算的76.7%;专项债务转贷市县784.8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51.4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2.1亿元,其中本级收入5.1亿元,完成预算的128.6%;中央补助15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0.8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1.3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2.4亿元,完成预算的87.3%,加上上年结余资金249.8亿元,省级收入总计752.2亿元。省级支出完成420.4亿元,完成预算的79.7%。收支相抵后,年末净结余331.8亿元。

  二、审查意见和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草案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省本级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省政府提出的《关于河北省2017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2017年省本级决算。

  同时,从决算草案审查和审计情况看,2017年预算执行和管理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1)部分收支项目决算与预算差异较大,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加强。省级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超过年初预算27.1%、全省超过54.6%,超收资金难以形成支出。(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32%,比2016年又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罚没收入增长31.1%,增幅较高。(3)部分项目预算支出进度较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仅完成预算的76.7%,年终结余51.4亿元;审计发现省直部门预算中有372个项目执行率为0%,未支出资金9.8亿元。(4)中央要求推进预算决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决算要对重点支出政策和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报告,目前报告中相关内容还不够系统全面,重大投资项目安排分散,支出政策和投资实施效果报告的还不清楚。(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不够规范,缴费收入与财政补助收入没有分开,对下转移支付管理不够规范。(6)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仍较突出。审计发现8个省直部门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亿多元,且存在坐收坐支问题,固定资产不入账4.8亿多元。(7)全省2个市本级和7个县(区)政府债务率较高,超过警戒线,存在一定结构性风险等。

  审计厅对201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开展审计,指出了省本级决算草案和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三大攻坚战、重点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审计建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于11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针对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制定完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财税政策,进一步支持压减过剩产能,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依法有效利用财政债券资金,支持雄安新区等重大战略和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不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进一步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效果。对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实施、绩效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严格规范管理,适度整合以增强竞争力吸引力,发挥好基金的引导作用。

  (二)改进预决算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认真落实《预算法》和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要求,预决算报告要更好体现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反映重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全面反映政府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坚决防止虚收空转,努力降低非税收入比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绩效预算编制水平,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公开机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水平。尽快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依法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各类风险管控。落实中央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决策部署,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严控债务增量,尽快完成政府债务置换工作,稳妥化解债务存量。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和管理,积极应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要强化对市县财政运行监控,不断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基层财政正常运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合理控制经营规模,遏制违规经营,建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不断提高行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完善监督体系,形成财政监督合力。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有关要求,完善省级人大预算联网各项工作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数据提供、网络支持等配合工作。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和实施全覆盖,加强与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审查监督相衔接。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重点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和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的审计力度,及时揭示各类风险隐患。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落实部门整改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大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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