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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完善农村全民健身设施网络
来源:农民日报 2020-04-09 09: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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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全民健身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为全省依法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提高公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

  据了解,条例共有七章五十五条,主要有总则、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活动、青少年体育活动、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对全民健身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条例明确规定,扶持农村地区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农村地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考虑农村生产劳动和生活习惯。鼓励在文化、商业、娱乐、旅游等项目综合开发时,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健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功能。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球类、太极拳、游泳、冰雪运动、广场舞、健身秧歌等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满足公众健身需求。支持各地各部门利用地域文化、农耕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开展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点的全民健身活动。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与城乡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活动,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体质,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吴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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