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人大就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 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是“6+1”联动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助力全市疫情防控、依法发挥人大职能,4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军,带领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就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一法一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到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衡水市鹤鸣养殖有限公司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个部门贯彻落实“一法一决定”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野生动物疾病的防治与管理、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及执法情况。刘永军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指示精神,压实法律责任,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
刘永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深化野生动物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各部门要加强配合,按照各自工作实际,依法履职尽责,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消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要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宣传,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投入和配套保障,切实增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实效性。
责任编辑:王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