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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5月1日起,京津冀协同治理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
来源:长城网 2020-04-28 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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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张登峰)4月27日,记者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京津冀联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5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开展联防联控联治,对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治理,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污染防治。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新媒体记者 张登峰 摄

  三地同时明确突出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治理,要求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行重点用车单位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要求采取措施保证本单位车辆符合排放标准。确立排放检验机构累积记分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的管理。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在本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经检测合格后应当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编码登记。

  目前,三地已经建立京津冀超标车辆信息共享机制。正在推进建立区域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对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统一标准、统一监测。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新媒体记者 张登峰 摄

  河北在产业结构、交通结构、运输结构等方面确实与北京、天津有较大区别,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重型柴油车总量庞大,分布“点多面散”,据调查,河北共有重点用车单位,也叫用车大户2679家,其中国三、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占总使用车辆的45%,治理任务尤其繁重。

  河北省把加快重型柴油货车淘汰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排查重点用车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名录,采取分级分类差异化措施,对符合治理条件的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在线监控设备,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依法依规淘汰。

  坚持“人防+技防”、“现场执法+非现场检查”相结合,采取遥感监测、黑烟抓拍、路检路查及入户抽查等手段,加大车辆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打击超标排放行为,并每月溯源前10名排放检验机构,倒查责任。

  规定由政府牵头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依法取缔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油罐车、非法炼油厂。

  河北条例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重型柴油车绕行方案,为重型柴油车划定绕行路线。促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升高速公路使用效率,推进货运铁路建设,鼓励海铁联运。

  要求重点用车单位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对重点用车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在规定相应处罚外,还设定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纳入黑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制度。

  充分利用遥感监测、摄像拍照等方式提高监督效率。鼓励开展监管科技研发,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大数据分析应用,弥补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是京津冀第一个同步立法的实质性成果,实现了京津冀区域协同立法工作的重大突破。

  2014年4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开展京津冀协同立法的倡议,得到了北京、天津两地人大积极响应。

  为使三地更好地开展协同立法工作,建立了由三地常委会领导、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立法项目小组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三地轮流主办,迄今已举办六次,联席会议在研究年度立法计划、确定协同立法项目、协调立法重大利益、解决协同立法难点焦点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协调、组织、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王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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