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勇副主任出席关于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通知要求,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7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各部门主管负责同志、省直各部门主管负责同志参加主会场会议。各设区的市、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管副主任、法工委主任和司法局负责同志参加分会场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贯彻实施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并作出重要指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河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民法典精神,准确把握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原则和标准。要坚持政治性,把握政治方向;立足人民性,践行立法为民;聚焦实践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统筹性,实现全面清理,坚决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同时,加强组织协调,推进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高质高效完成。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工作落实;强化规范处理,突显清理成效。
会上,宣读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作了相关发言。
据了解,本次专项清理工作范围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和批准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共410部,其中省本级法规211部,设区的市法规164部,自治县法规35部。
责任编辑:张鹏宇